【尼曼獎學金】提高新聞業標準,是不可能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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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 年代的美國報社。同年代創立的尼曼獎學金,旨在「促進及提高美國新聞業標準」。 圖片來源:Bettmann/Contributor/gettyimages

香港電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獲哈佛大學尼曼獎學金(Nieman Fellowship),將到哈佛大學作研究進修一學年。1936 年,「米爾瓦基報」(Milwaukee Journal)創辦人 Lucius W. Nieman 遺孀 Agnes Wahl Nieman 去世。1938 年,尼曼獎學金根據 Nieman 女士的遺囑及捐贈而成立。不過,基金會及獎學金的誕生,還有一番波折。

Nieman 女士在遺囑裡,向當年的哈佛大學捐贈超過 100 萬美元,她去世後不久,其代表律師就致函哈佛大學,扼要指示如何運用這筆捐贈:

促進及提高美國新聞業標準,教育專門從事新聞工作的人。

Nieman 女士肖像。 圖片來源:Nieman Foundation for Journalism at Harvard/YouTube

然而,部分人質疑這份 Nieman 女士去世前 4 日才更改的遺囑。Nieman 女士身故後 4 個月,3 名親戚出現,指她生前「頭腦不健全」、簽署遺囑時正醉酒,還有人指控 Nieman 女士的律師、畢業於哈佛法學院的 Edwin S. Mack,影響她決定捐錢予哈佛。

米華基巡迴法院(Milwaukee court)進行 7 天審訊,經過其他人士作證,法官認同 Nieman 女士精神健全,且沒有可信證據證明她酗酒而左右其決定,故相信她向哈佛大學捐錢的決定乃出於自主。

解決了遺囑爭議,哈佛方面卻不完全歡迎捐贈。當年有部分學者認為,新聞工作者只是教育程度不足的商人,不適合接受哈佛教育。加上經濟大蕭條仍然持續,學校資金緊張,但捐贈卻看似得物無所用。時任校長科南特(James Bryant Conant)在記錄自己想法時坦言:「我想都沒想過,要向聖誕老人許願一筆基金來『促進和提高新聞業水平』。明明是一大筆資金,卻被不可能達成的指令永久綁死。一個人要怎樣才能促進和提升新聞業水平?」

建立新聞學院的想法很快被打消。科南特一度考慮,用捐款為記者提供撰寫新聞的課程、收集全國各地報章的微縮膠片。最終,在名專欄作家及哈佛校友 Walter Lippmann 等人的建議下,他們以「在職研究獎學金」方式,向新聞工作者提供當下需求殷切的學術教育。

1938 年尼曼獎學金成立時,科南特形容該獎學金為「可疑的實驗」(dubious experiment)。但隨著時間過去,尼曼獎學金變得愈來愈受歡迎、獲記者們好評,1970 年,科南特在自傳形容,Agnes Wahl Nieman 是「理想捐助者」,尼曼獎學金(Nieman Fellowship)「是我自豪的發明」。

尼曼獎學金更早已面向世界,每年接受美國公民及其他來自各地的新聞工作者申請。2011 年接任基金會負責人的 Ann Marie Lipinski,便在 2013 年撰文,指「科南特校長以後的哈佛大學發生許多變化,曾經只限美國白人參與的尼曼獎學金亦如是。到了今天,已無法想像沒有國際新聞工作者的尼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