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海安:蒙著耳 Bang Bang Bang(下)—— 加拿大槍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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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15 步槍。 圖片來源:Jim Lambert/Shutterstock
文:夏海安
加拿大生活觀察員

參加槍會開放日前,筆者一向都有留意加拿大的槍械文化及新聞,加拿大也是有槍擊案。8 月下旬開始,加拿大正式禁止進口手槍,在大部分手槍都是進口的情況下,措施可視為全國禁手槍的第一步。事實上早在今年 5 月,總理杜魯多就提出 C-21 法案,法案有多個方向,其中一個建議是全國凍結手槍的銷售、購買及轉讓。早於 2020 年,在 Nova Scotia 省發生造成 22 人死亡的槍擊案後,杜魯多已經禁止超過 1,500 種軍用級或攻擊性槍械,例如常見於槍擊案的 AR-15 步槍

雖然法案不是出現於全世界擁有槍率最高的美國,但對於加拿大而言,法案仍對槍權有一定影響。據統計,加拿大人口近 3,700 萬,而擁有槍牌的人數有約 220 萬人,換言之,每 100 人有 34.7 支槍械,位列全球第 5

總理杜魯多提出 C-21 法案的原意,是透過加強管制手槍及刑罰,以達到減少由槍械引起的罪案。要知道在近 5 年間,手槍佔槍械有關的暴力罪行接近 6 成,而且大部分的搶劫及謀殺均是以手槍犯案,法案針對手槍並非無的放矢,對支持槍管人士而言,固然值得鼓舞。然而,不論執法部門,抑或槍權組織均表示,此法案影響合法擁手槍人士大於實際作用,原因之一是在大部分槍擊案中,使用者既非合法擁槍人士,使用的手槍亦非從加拿大的合法途徑購買,更多是從美國偷運入境的黑槍。事實上,大部分槍殺案中使用的槍都未能尋獲,又或者由於調查時收集的槍械資料不齊全,要追蹤槍械的來源甚為困難。

撇除非法擁槍者的話,在加拿大要合法擁有槍械並不容易。與鄰國美國各州擁有各自的槍械管制法例不同,加拿大的槍牌由聯邦政府統一發放,申請者須完成槍械安全課程,再向皇家騎警提交資料,包括:個人背景資料、2 位證明人資料等,經審核後才會獲發 Possession and Acquisition License(PAL),再經過 28 天冷靜期,才能管有及購買槍械。如果個人想擁有手槍、可摺疊槍械及半自動槍械,更需有額外的 PAL 牌照,因為這些屬於受管制槍械(Restricted Firearms)。不論在家儲存,還是運輸,均有額外要求或需額外許可,每支受管制槍械又需要另外向當局註冊,列明擁有該槍的個人或商戶身份。不論申請、續領 PAL、註冊受管制槍械,是有機會因為安全問題,而被當局拒絕或撤回資格。

話雖如此,C-21 法案除了禁手槍外,還涵蓋例如「紅旗」、「黃旗」警告機制、打擊槍械走私措施等,預計在數月內在國會恢復討論,法案的走向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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