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彼理:ESG 所謂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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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Sander van der Werf/Shutterstock

早前言論引起爭議的前滙豐負責任投資主管 Stuart Kirk,今年夏天離職之後,重操故業,在「金融時報」每週撰寫投資專欄。他在 9 月的復出之作提出了一個有用的論點:我們在談論「環境、社會和管治」(Environmental, Social & Governance,ESG)的時候,往往混淆兩種意思。其一,是 ESG 因素對投資回報的影響;其二,是相關業務運作對 ESG 因素的影響。

前者不難理解。即使只為賺錢,對 ESG 因素毫無興趣,也須考慮這些因素對手上持有資產回報的影響。

以環境因素(E)為例:投資海邊低窪處的房產,便要關心氣候變遷會否增加颶風水浸風險,以及保險費會否隨之變得高昂(物理風險)。投資煤礦,也要考慮當地環保政策的趨勢:有煤不能再採,可是賺不了錢的(政策風險)。投資車廠,可能要慮及主要市場的消費者會否愈來愈注重減碳,公司在電動車方面的研究、技術能否與時並進,而不會被淘汰(市場風險)。即使是最不關心氣候變化,但求賺錢的投資者,做決定時也該考慮這些因素。

社會因素(S)也影響投資回報。即使對公義毫無興趣,也應該理解壓榨勞工的企業有在西方被消費者杯葛的風險;而公開宣佈不採購中國內地某地區的農產品,也可能引起中國內地社會的強烈反應。公司文化、運作模式,如何和業務所在各地的社會互動,有何風險,納入投資決策也是應有之義。

管治(G)就更不用說了。企業管治是否良善,帳目和內部規章是否有規有矩,和投資回報息息相關。雖說管治良善的企業不一定賺錢,但帳目清楚、資訊流通是好決定的基礎,這應該不言而喻吧!

考慮 ESG 因素對投資回報的影響,也是目前不少 ESG 指數的做法。

然而,也有不少的機構談及 ESG 的時候,讓人的感覺是考慮到相關業務運作,對 ESG 因素的影響,表示他們有良心地投資賺錢。論者往往不甚區分,這就相當容易令人混淆了。

業務運作對環境(E)的影響還好說。畢竟,大家談環境影響時,往往集中關注造成氣候變遷的溫室氣體排放,這是有量化指標的:例如不同範疇的排放量,或者每美元利潤所牽涉的溫室氣體排放等。隨著各地要求企業收集、披露相關資訊的法規日趨嚴謹,投資者日後若想以對氣候變遷的影響去做投資決定,也算是有共同而可行的數據基礎。

相對來說,業務運作對社會(S)的影響,就模棱兩可得多了。打個比方,協助軍火製造商融資,是否有益社會?在今年初俄國入侵烏克蘭之前,不少著重 ESG 的歐洲金融機構,都對投資軍火商有所保留。開戰後,東歐各國領袖不時抨擊這種做法無異於助紂為虐。例如拉脫維亞副總理 Artis Pabriks 便曾質問:「難道保家衛國不道德嗎?」隨著時移世易,把軍火商納入 ESG 投資的考慮範圍,也變得合情合理。由此可見,隨著民意改變,甚麼該被視為「對社會有益」,也是變來變去。在不同地區,社會主流對「有益社會」的理解也不盡相同。試圖建構一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方法去評價「S」,恐怕有緣木求魚之虞。

至於公司運作對企業管治因素(G)的影響,呃,我懷疑這個是不存在的。有些投資者認為環境、社會因素有其內在價值,希望尋求投資回報時顧及對環境、社會的影響,可以理解。但良善企業管治是提高績效,包括風險管理的手段。除此以外,並沒有別的內在價值。

這在歐盟在 11 月通過的「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也有所反映。其中雙重重要性(double materiality)的概念,便要求大企業年報不僅要匯報環境(E)、社會(S)因素對財務績效的重大影響,也要匯報業務運作對環境(E)、社會(S)因素的重大影響。

總而言之,世情如何影響投資,和投資如何影響世情,不應混為一談。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出生於生紅豆的南國以南,居住在有絲路的西域以西。興趣紛亂蕪雜,現正學習科技、文史、政經、社會、環保、生活,然而無一精通。在倫敦時牽掛香港,在香港時想念倫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