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 Fung:IPCC 中期目標 2035 年之前要減排 6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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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CC 第一工作組聯合主席 Valerie Masson-Delmotte 在會議上發言,提及氣候變化問題。 圖片來源:Laurent Coust/SOPA Images/LightRocket via Getty Images

氣候災難明明近在咫尺,不少人卻選擇裝睡,漠視地球氣溫每升高 1 度,對生態系統和人類系統產生嚴重破壞,也會帶來人命損失、經濟打擊。而關心環保、ESG、可持續發展等議題的國家,早前也聚焦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最新報告,但令人擔憂的是,全球很可能在短期內達到 1.5 度,人類已時日無多。

一直以來,各國的共識是最遲要在 2025 年之前做到全球碳達峰,並於 2050 年初碳排放達到淨零。不過,IPCC 的報告首次提出中期目標:在 2035 年,碳排放量需要比 2019 年的水平至少减少 60 %。

第 6 份評估報告(AR6),由數百位專家對氣候作出總結發現,認同變暖的風險比上次於 2014 年的評估高,一些地區甚至已超出可適應的極限。綜合 2018 年至 2022 年間,3 份工作組報告和 3 份特別報告,相信能夠為第 28 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 28)提供科學基礎,氣候風險和影響正在增加,

值得留意的是,今次報告的用詞較之前更強而有力,呼籲全人類迅速採取行動,才有機會控制氣候災難,同時認定人類擁有遏制和適應氣候變化的工具,只是因為政治私心作祟,令氣候工作進展充滿障礙。

IPCC 籲外界要拆除氣候計時炸彈(climate time-bomb)。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加強對化石燃料採取行動的呼籲,不僅呼籲「不使用新煤」,更進一步呼籲富裕國家和貧窮國家,分別在 2030 年及 2040 年之前,取消使用化石燃料,並敦促發達國家在 2035 年,實現無碳發電,意味著有意淘汰天然氣發電廠。

除此之外,IPCC 認同碳消除(Carbon Dioxide Removal,CDR)的重要性愈來愈高,用予平衡排放過盛和剩餘的二氧化碳。政府與投資者要盡快加速發展 CDR,但也需要好好釐定準則和漂綠風險。

氣候行動網絡(Climate Action Network,CAN)形容,這報告反映出當今危機百年一遇,已敲起警鐘呼籲全人類要立即全方位採取氣候行動,不能忽視科學並繼續一切照舊。我們必須採取大膽而雄心勃勃的行動,應對氣候變化,並保護地球的未來。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佬。從事過公共政策、科網、金融、媒體相關工作,近年轉型專注於 ESG 領域,成為全球首批特許 ESG 分析員,不時也文也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