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鯨學:外國有甚麼法例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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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丘布特省(Chubut)的觀鯨活動。 圖片來源:路透社

進入本港西貢海域的布氏鯨已經死亡。儘管死因仍待解剖確認,但一些專家認為布氏鯨生前可能被駛來觀鯨的船隻撞擊,如設立禁船區或可避免其死亡。而最終,負責任的觀鯨行為,也是希望湊熱鬧的人需要思考的一環。

不斷增長,卻欠缺統一規範

觀鯨活動持續增長,每年平均有 1,300 萬遊客參與,共為各地觀鯨行業創造超過 20 億美元收入;僅在美國阿拉斯加,2019 年就有 50 萬名遊客共花費 8,600 萬美元,觀看座頭鯨和小鬚鯨在峽灣進食、社交。過百國家有觀鯨活動,卻沒有統一的觀鯨規範,美國多數觀鯨業界人士都遵循國家海洋及大氣管理局(NOAA)的海洋生物觀賞指南;國際捕鯨委員會(IWC)亦有起草觀鯨的普遍原則,並整理來自全球 50 多個國家及地區的觀鯨指引。

IWC 去年更新的普遍原則指出,管理觀鯨活動的發展,要盡量減少不利因素。首選陸上觀鯨,可最大限度減少對動物和海洋環境的破壞。如果要舉辦出海觀鯨活動,也要盡量避免活動騷擾鯨類進食、哺乳、交配、休息等基本行為,並限制人數、規模、頻率、接觸鯨魚個體或群體的時長,亦應考慮季節,亦有些地區需要額外保護。同時,活動應避免人類和鯨豚動物之間直接互動,例如一起游泳或提供食物,並劃定船隻的接近距離,保護鯨魚和船上乘客安全。

美國超煩瑣:水域、品種,各有不同

在西貢的布氏鯨浮屍被吊上躉船。 圖片來源:路透社

觀鯨時和鯨魚保持距離至為重要,不過各國及地區對最短距離的限制或指引各有差異。NOAA 的指南提出,除非有其他規則適用,否則應與保持至少 100 碼(約 91 米)距離。而視乎不同物種,聯邦法律規定,船隻在美國所有水域都必須跟北大西洋露脊鯨(Eubalaena glacialis)保持 500 碼(約 457 米)距離;在華盛頓內陸水域要跟殺人鯨相距至少 200 碼(約 183 米);在阿拉斯加和夏威夷水域,則要與座頭鯨保持 100 碼距離。而加拿大 2018 年更新的觀鯨法規則規定,大多數鯨魚、海豚和鼠海豚的最短接近距離為 100 米,但在卑詩省特定沿海水域,要與所有殺人鯨保持至少 400 米距離。

澳洲氣候變化、能源、環境和水部(DCCEEW)的鯨豚觀賞指南,同樣以 100 米為一般最短接近距離。指引另外提到船舶警戒區為距鯨魚 300 米內、區內不可有超過三艘船,船隻應以不造成尾流的緩速航行。NOAA 與 DCCEEW 等的指引都提到,如需接近鯨魚,切勿從正面或正後方駛近,而應從平行且稍微向後的方向接近。在海洋中亦不打擾、追逐或阻擋鯨豚路徑。DCCEEW 又指,離開豚鯨魚或要在動物周圍移動時,同樣應緩速駛至警戒區外,然後才逐漸加速離開。NOAA 則提醒,要在海洋野生動物周圍移動時,應從後方移動,不應正面接近。

考慮清楚:再嚴格遵守規則,都有可能打擾鯨魚

儘管各國制定出旨在保護動物安全的觀鯨不同法規或指引,但有海洋生物專家認為並不足夠研究證實,300 米外觀鯨船隻所發出的噪音,亦有可能干擾鯨魚。而且聲音在水下傳播速度,幾乎是空氣傳播的 5 倍,但目前包括澳洲在內的觀鯨指南卻沒有規範噪音水平。西澳洲大學海洋研究所研究員 Kate Sprogis 等專家建議各國圍繞水底背景噪音音量,在觀鯨法規中加以規管。

NOAA 海洋生態學家 Elliott Hazen 認為,負責任的觀鯨行為有助大眾了解環境變化,而鯨魚作為頂級掠食者又如何應對,這本身已是一項重要資源。不過他強調,觀鯨行為始終不完美,船隻仍然會造成噪音污染等問題、對動物進食或休息構成壓力。以後不論身在何地,打算觀鯨前不妨先瞭解觀鯨基本原則、思考自己準確進行的觀鯨活動,能否盡可能減少對鯨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