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丈夫送到猶太集中營的人:羅莎施納利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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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 年,大批猶太男士在眾目睽睽下被黨衛隊押往集中營。 圖片來源:Mondadori via Getty Images

猶太大屠殺歷史不是希特拉(Adolf Hitler)一聲令下就成事,也是由某些人的日常決定所塑造。納粹黨掌權前,包括猶太人和當地日耳曼人等的跨民族通婚在德國並不罕見。到了極權時期,這類婚姻成為重大考驗,當猶太丈夫的生意和財產被沒收,配偶的生活同樣會變得艱難。有些人堅守婚姻承諾,但有許多人會選擇離婚。當中一些人是為保護他們的「半猶太」孩子,一些單純因為沒有錢了,有人希望融入「雅利安」社會,也有人出於自我保護,甚至種族仇恨。

美國大屠殺遇難者紀念館講述了一名奧地利妻子和母親羅莎.施納利茲(Rosa Schnedlitz)的故事。她被指向蓋世太保(Gestapo)告發第一任丈夫、猶太人米高.施納利茲(Michael Schwarz),最終米高死於奧斯威辛集中營的毒氣室。羅莎又將她 5 名孩子交給維也納猶太社區照顧,他們後來被遣送到泰雷津集中營(Theresienstadt);其餘兩個孩子也持續受到僱主和執法部門騷擾。維也納重光後,羅莎就被帶到戰爭法庭審判。

羅莎作供:我只是納粹政策的無助受害者

羅莎不承認參與驅逐和謀殺自己的猶太丈夫,聲稱自己也是納粹政策的無助受害者。她在庭上指自己在 1922 年與米高結婚,婚後改信猶太教,一共育有 7 個孩子,並以猶太傳統撫養。1942 年米高被送到奧地利北部強制勞動,羅莎開始與一名叫舒爾茲(Josef Scholz)的納粹發生婚外情。她供稱納粹黨一直「煩擾」她,要她離開猶太社區和丈夫,因為她是「雅利安人」。在舒爾茲堅持下,羅莎寫信給丈夫米高要求離婚。

米高拒絕後,羅莎再修書一封,「提醒」他 1928 年共產黨人在維也納洛鮑公園(Lobau)追打納粹分子時,他也參與其中。羅莎又「提醒」舒爾茲要把書信親自交給米高,但他卻私下將信件上交警方。基本上,羅莎承認與舒爾茲有婚外情、試圖和丈夫離婚,並以他參與共產主義活動的證據來威脅他。其在信中的指控為米高帶來明顯而嚴重的危險,然而她堅拒承擔責任,更將責任全部推卸到開審前已離世的舒爾茲身上。

此外,羅莎也嘗試就子女的遭遇為自身辯護,聲稱並不知道為何 5 名孩子會從維也納孤兒院被送到泰雷津集中營。她承認曾將女兒希爾蒂(Hilde)送交警方,但解釋這純粹是教育決定,因為希爾蒂拒絕配戴猶太星徽 —— 一項納粹政權對猶太人的強制規定。羅莎形容通知執法部門,是要讓從來「不聽勸」的女兒知道違法後果。

孩子們作供:被告不再視孩子為家人

一些女士正閱讀納粹呼籲杯葛猶太人貨物的告示。 圖片來源:Hulton-Deutsch Collection/CORBIS/Corbis via Getty Images

儘管羅莎堅稱一直用心照顧孩子,但審訊期間,她的 3 名孩子卻選擇為控方作證,包括希爾蒂、貝莎(Bertha)和艾雲(Erwin)。

艾雲作供時只有 23 歲。1941 年底他在肥皂工廠上班時,一位上司私下找他,告知其母親羅莎已經聯絡管理層,揭露其「半猶太人」身份。艾雲曾明確告知公司自己的身世,原以為如此就能保住工作,但翌年 1 月他還是被解雇。6 月艾雲和數名朋友出門時,得悉納粹親衛隊正在找他,並已搜查一位朋友的公寓,他知道自己要馬上躲起來,於是到一位捷克朋友的公寓裡避難。

他懷疑是母親羅莎從中作梗,第二日告訴母親自己已到警察局並等著親衛隊。羅莎承認向蓋世太保告發了他,指責他晚上太遲回家,還和雅利安女孩交往。就像她舉報希爾蒂一樣,羅莎以法律掩飾對兒子的背叛,將責任推給艾雲,指責他與「雅利安」的關係違法。在證詞中,艾雲描述了納粹上台後家庭的變化 —— 母親不再視孩子為家人,只把他們當作猶太人。「被告在 1938 年至 1942 年期間,在親人和我們的熟人面前說過 Der Jud muss weg 這句話。」

Der Jud muss weg 解作「猶太人必須離開」。

在庭上,艾雲稱呼母親為「被告」,顯示家庭關係完全破裂。當羅莎向納粹親衛隊檢舉他時,他已決定永遠離開這個家,斷絕和母親的聯繫。他解釋:「只要我和母親住在一起,她就會威脅我…… 說要把我趕出公寓。」

最終,維也納法院裁定羅莎有罪,指控她向納粹親衛隊舉報時任丈夫米高,並判處她 5 年監禁。法院指斥羅莎的決定是基於對猶太丈夫的種族仇恨,而世人永遠無法真正知道,到底是甚麼驅使羅莎將家人交給納粹。她是否試圖擺脫猶太家人,以完全加入納粹黨所承諾的「雅利安」烏托邦?她是否試圖改造自己、成為一個單身女性以吸引舒爾茨?她是否真的因猶太人身份而痛恨丈夫和孩子,還是她單純只想擺脫那個家庭?

無論如何,羅莎的故事也呈現出極權之下,人性能有多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