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顧全球,近日多個國家舉行或正籌備舉足輕重的公投決議,如日前匈牙利公投是否接受歐盟難民配額,雖有 98% 的選民反對配額,但因投票率未過半而無效;哥倫比亞和平協議公投遭否決,4 年談判成果功敗垂成;意大利則將於今年 12 月 4 日舉行憲法改革公投,除了關乎本國政局,形勢若有不對,則有可能深化歐洲經濟危機。公民投票被視為直接民主的體現,在制度上或能解決爭議,但公投並非萬能,尤其是在反映選民意願方面。
「經濟學人」日前撰文指出,公投結果未必能反映選民意願,以英國脫歐公投為例,在選票上的問題是:「英國應保留作為歐盟成員,還是應退出歐盟?」卻沒有詢問英國應如何退出。可是公投過後,不少評論認為,決定脫歐是為了退出歐盟的單一市場、停止人口自由流動等,但英國人真正為何而投,無人能說得清,即使是脫歐陣營旗手之一的歐盟議會議員 Daniel Hannan 也表示:「我們從來沒說過將要大幅減少(移民數量)。」
公投前的辯論亦無助反映選民意願。投票人或因主權和移民問題支持脫歐,或因相信歐盟監管不利英國經濟,或只希望每年節省 130 億英鎊(約 1,280 億港元)歐盟會費;也許較多人針對移民問題而贊成脫歐,但該次公投並非單就此議題而設。此外,管制移民亦有不同的可能後果,如收緊英國人在歐工作和居留的機會、導致若干行業勞動力短缺(如養護院)、經濟增長放緩,又或將來可能少了外國球員在英超現身等。
而脫歐也不代表必然要退出歐盟單一經濟體,例如可參考挪威與歐盟的合作模式,只加入歐洲經濟體而不加入歐盟。「經濟學人」便評論:「脫歐陣營故意模糊完全退出歐盟的後果,堅稱英國將可無成本地全取好處。」
人民可同意公投決定的某項好處,同時不同意另一弊端。單單投予「脫」或「不脫」,展示不了未來政策應如何實施。先動而後謀,正正是英國在公投三個月後,才初步推出脫歐時間表的原因,然而至今仍未形成具體的脫歐方案。要就此改良,公投議題應具備具體方案,讓選民清楚衡量公投結果的利弊。
日前的哥倫比亞和平協議公投,以 50.22% 對 49.78% 否決協議,正反雙方差距不足 54,000 票,比數極之相近,加上公投的地區差別相當明顯,再一次顯示出公投制度的不足:為何一半的人可以代表另一半人的意願?其一答案是,「少數服從多數是民主的關鍵。你總要找出一種方式,來決定誰輸誰贏」,前瑞士蘇黎世大學法學教授 Andreas Donatsch 表示。
假若你依然認為「51% 戰勝 49%」是不公正,先別灰心,世界通行的民主政制還是代議政制,由代議士衡量相容及不相容的選民意願,排列優先次序,到下次選舉便可評核他們的表現。「民主」屬於不甘把命運拱讓給獨裁政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