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大國挪威的不環保真相

A+A-
循司法途徑對抗氣候變化成新策略,日前挪威政府被入稟指其允許石油公司鑽探巴倫支海油田屬違憲。 圖片來源:路透社

環保組織要做出成果,再單靠拉拉橫額示威已不夠用,法律行動是下一波攻勢。環保組織綠色和平及「自然與青年」(Nature & Youth)日前入稟奧斯陸地區法院,控告挪威政府容許石油公司在巴倫支海(Barents Sea) 鑽探石油,屬違反挪威憲法,希望阻止新公司開採北極油田。

偽善挪威?

今次他們挑戰在 2014 年才通過的挪威憲法第 112 條,亦是條目在通過後首次應用在法庭。挪威憲法第 112 條規定,所有公民均享有保障健康、多元及具生產力的自然環境,天然資源應以長遠考慮原則來管理,以保障未來世代的權益。發起訴訟的綠色和平及 Nature & Youth,再以挪威於年中簽署巴黎氣候協議為理據,指控挪威政府容許在北極海域鑽探是違反減排原則。

事緣挪威在今年 5 月批出在巴倫支海域的鑽探許可證予 13 間石油公司,包括挪威國家石油、雪佛龍、康菲、Aker BP 及盧克石油等。最具爭議的 3 個許可證位於現時從未開發的巴倫支海域邊界,挪威與俄羅斯在 2010 年才解決該海域的邊界爭議,當時兩國同意各得一半海域,共相當於半個德國的面積。

參與起訴的前美國太空總署戈達德太空研究所總監 James Hansen 稱,挪威政府的舉動完全違背巴黎協議。他又表示,挪威實際並不那麼環保,如相比瑞典,平均每人燃燒多 70% 的化石燃料,以及挪威又開採比該國自用所需多 20 倍的化石燃料。

現時挪威的本地電力生產超過 97% 來自水力發電,看來是綠色大國,但早前有研究指出水壩發電也有可觀的碳排放,水力發電的碳排放從來多為人忽視;挪威同時亦為第三大的化石能源出口國,2015 國家石油收入達 1,081 億挪威克朗(約 1,027 億港元),產油相關利潤投入「主權財富基金」,基金現總值高達 8,820 億美元(約 68,423 億港元),為全球最大的主權財富基金。難怪綠色和平挪威分部總監 Truls Gulowsen 形容,容許鑽探北極海域石油是「偽善」的表現。

圖片來源:Statoil
圖片來源:Statoil

氣候官司方興未艾

早於今年 1 月,挪威奧斯陸大學及美國丹佛大學兩名法律學者共同發表論文指,在挪威北極地區開發石油和天然氣並不合法,包括違反挪威的國際及歐盟經濟區的法律義務,此外,他們亦特別徵引了挪威憲法第 112 條。不過,今次的法律訴訟則因應剛簽署的巴黎協議而收窄範圍,僅針對巴倫支海油田鑽探。

循司法途徑對抗氣候變化成新策略,即所謂「氣候官司」,經典的案例有去年的荷蘭海牙法院的判決。去年 6 月,海牙法院鑑於「政府有保護人民免於氣候變遷危害的責任」,裁定荷蘭政府必須在 2020 年前,將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從原定的 14%-17%(相較於 1990 年水平)提高至 25%。控方引用了荷蘭憲法第 21 條「政府有保護環境和居住品質之責任」,輔以人權法來爭辯,成氣候官司的成功先例。

此外,本年中菲律賓人權法委員會亦展開了聽證會,審視各石油公司有否因引致氣候變化,而侵犯菲律賓國民人權。菲律賓常受颱風侵襲,於全球暖化的後果首當其衝。不過,本年才就任的菲國總統杜特蒂,最近卻以阻礙該國經濟增長為由,聲稱不會執行巴黎協議。另外,美國紐約州司法部於去年 11 月,亦有就埃克森美孚涉嫌隱瞞氣候變化風險展開調查,埃克森美孚日前卻表明拒絕配合司法部調查,可見氣候官司其實困難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