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掌握你的過去,你卻難以奪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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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自己只是在家中隱閉地上網,實際中你的一舉一動已赤裸裸地暴露在網絡世界,即使是無痕上網,仍能偷窺你的網絡行蹤,更不消說你無時無刻都在使用 Google、Apple 等科技公司的服務。Google 近乎掌握了你日常生活的所有並非新聞,除了如多數人般默默同意以外,丹麥便有人對此感到惴惴不安。

丹麥消費者監察組織 Tænk(Think),早前在報告中批評 Google 不合理地儲存用戶陳年資料,或違反個人資料法例,危害用戶私隱。他們已將情況向丹麥資料保護處(DDPA) 報告。

Tænk 主席 Anja Philip 表示,Google 至少在儲存用戶搜尋記錄的做法,已侵犯了用戶的私隱權。調查發現,在某些個案中,Google 仍可得到 10 年或更久遠的搜索和地點資料。Tænk 認為,這種資料追蹤已遠超 Google 自身市場推廣與改善服務的需要。此外,他們亦擔心用戶的檔案資料,或會被罪犯或進取的市場推銷者利用。

Google 方面則指出,用戶能選擇開啟或關閉地點設定,發言人亦重申,Google 之所以收集用戶搜尋和地點記錄,可提供有用的功能,如推薦餐廰,提供交通資訊等,表示樂意回應資料保護處的提問。

網絡世界多「資」多彩,但資料一旦在網絡上出現,便覆水難收。「被遺忘權」的概念因而逐漸建立,歐盟自 2012 年起便開始草擬「被遺忘權」法例。2014 年 5 月,歐洲法院在一宗案件中裁定 Google 必須尊重被遺忘權與私隱權。案中的投訴人於 1998 年因無力償還債務,物業被強制拍賣,因此需要透過報章公告。他後來已還清所有債務,但在 1998 年的欠債公告,仍能夠從搜尋引擎搜索得到,結果入稟法院提出申訴。

Google sets up data removal webform

截至 2015 年底,Google 已收到近 39 萬宗要求移除搜尋結果的申請,成功率約有 4 成。同年,Google 擴大了移除的範圍,基於歐盟的被遺忘權,成功申請移除的歐洲居民,在全球的 Google 搜尋域址則不會再出現連結的搜尋結果。

然而,現時歐盟的「被遺忘權」並不適於限制 Google 在移除用戶使用記錄,因資料只是 Google 獨立收集,並無公開展示。Google 等的科技公司不會輕易放棄這些重要「資產」。

現階段仍待丹麥資料保護處作進一步審視,其尚未提出任何法律起訴。丹麥奧胡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Evelyne Sørensen 則認為假若雙方真的對簿公堂,Tænk 方面仍具強力理據,因 Google 表面違反了個人資料法例的核心原則。Sørensen 解釋,即使用戶曾同意 Google 可收集他們的資料,但此同意並非不可逆轉。

網絡世界小心也難以駛得萬年船,就像點擊同意條款般,大多數人並沒能力拒絕科技龍頭公司的服務,結果只是匆匆同意。能力愈大、責任愈大,假若 Google 並沒有履行應有的社會責任,法院便是保障人民權利的最後堡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