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傑:「一帶一路」國家不受宗主國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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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去年 5 月中舉行的「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 圖片來源:路透社

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迪宣佈擱置新隆高鐵,並稱可向著手興建總站的新加坡提供賠償,不幸令中國「一帶一路」受到挫折。

香港特區政府正大力宣傳呼籲香港人,特別是年輕人,加入「一帶一路」的商機夢、發展夢、中國夢。但馬哈迪明明說過「不反對一帶一路」,隨即取消新隆高鐵,連東海岸鐵路也會重新審視,這就令人恐懼:加入「一帶一路」到底有何法律協議可以保障。

當「一帶一路」成員國突然反悔或反抗宗主國中國的時候,那些當初聽信了「抓緊機遇」而上了車的民間商人,遭受的損失如何彌補?

譬如新加坡,尚可立刻向大馬政府索償 5 億。然而,「一帶一路」當初向世人宣告涉及 65 個國家「參與」。如此說法令人以為,中國已經與包括馬來西亞的那些國家結成「一帶一路」大同盟。

但馬來西亞說取消高鐵就取消,令人狐疑,此「一帶一路大同盟」有無類似歐盟、英聯邦、東盟等國際同盟的約束力?

因為即使在香港,據說以前訂購了有線電視,一旦發現不對,企圖取消,手續會極之麻煩 —— 就是說,一旦加入就不能退出。即使中國共產黨黨員宣佈退黨,也要黨中央辦一個手續而批准。

時任馬來西亞首相納吉有份通過相關公報。 圖片來源:路透社

2017 年 5 月,「一帶一路」合作高峰論壇在北京召開,29 個國家元首參加了圓桌會議,包括前大馬首相納吉。圓桌峰會發表「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圓桌峰會聯合公報」,由各國領袖簽署,包括納吉在內。

在國際上「聯合公報」的法律效力,應該與「中英聯合聲明」之類相同。也就是說大馬首相馬哈迪取消「一帶一路」的重要環節項目新隆高速鐵路,中國身為圓桌會議東道主與「一帶一路」宗主國兼高鐵金主,理應制止並追究馬來西亞違反聯合公報的行為。

香港的「一國兩制」規定主權交還中國,50 年內資本主義制度不變,也受到「中英聯合聲明」的約束,聯合聲明與聯合公報意義相同。

「一帶一路」的聯合公報亦得到美國首富蓋茨親自認可。他不只盛讚中國的「一帶一路」戰略,還宣佈佩服習近平主席為中國脫貧的巨大貢獻,而全球的脫貧進程造成全人類得益,蓋茨結論:「一帶一路」正是一項偉大的人類幸福工程,因此其基金會與中國合作,考慮推進非洲農業發展,也就是說將更深入發展「一帶一路」。

若馬哈迪打個哈哈,即宣佈單方面下馬,並認為這條「一帶一路」的高鐵並不合符馬來西亞的經濟效益,那麼由一帶一路圓桌會議高峰論壇聯合公報的角度來看,馬哈迪應該無權單方面宣佈作廢,中國應採取行動。

否則聽信香港前特首兼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積極上了「一帶一路」的商機船的香港人,若有人辭了本來那份工,或變賣樓宇事業,跳上「一帶一路」的快車,但一去出就遇到馬哈迪式的鐵腕人物,拆路擋駕,賠償的問題必須有一個說法與交代,否則中國的國際面子,將受到無可挽回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