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工時:企業管理最應考慮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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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工作模式在生活上難免有限制,最普遍的就如要照顧孩子的父母。

朝九晚六是香港職場普遍的(和官方的)辦公時間,那住得近的人朝八晚五可以嗎?住得遠的人又能否朝十晚七?在英國,傳統的職場辦公時間是朝九晚五,但由 YouGov 與 McDonald’s 合作調查的最新數據顯示,只有 6% 的英國人仍然準時在這段時間上下班,其他大部分打工仔都有彈性工時

調查訪問了 4,000 位英國人,結果顯示過半數人都會彈性工作,如分擔職務、壓縮工作時間等,以更好地調配時間、處理自己的事情。人們也未必想要傳統九至五的上班時間,有 37% 人覺得朝八晚四更好,可能是為了避開繁忙時段的交通困境。英國特許人事與發展協會(CIPD)的行政總裁 Peter Cheese,兼任英國政府的彈性工作專責小組(Flexible Working Task Force)聯合主席,他表示:「此調查說明,愈來愈多人改變了對工作的看法,以及工作本身正在改變。」

傳統的工作模式在生活上難免有限制,最普遍的就如要照顧孩子的父母。公司允許彈性工作,不但能更廣泛地吸納人才,亦可以令工作環境變得更包容,令員工更容易從工作中獲得滿足感,更願意、更有動力為公司付出及留職。

英國僱員在就職 26 週後,有法定權利向僱主書面提出彈性工作的請求,包括工作開始和結束的時間,甚至是工作地點。僱主必須考慮其申請,並只能夠以合理的商業考慮拒絕請求。

Anna Whitehouse 向僱主提出申請,希望請求每天有 15 分鐘的「走盞位」,好讓她能夠接送孩子到托兒所,但遭僱主拒絕,指一旦成為先例便會陸續有人仿效。Whitehouse 因此辭職,並以網名 Mother Pukka,在網誌分享自己的經驗,希望說服企業試行彈性工作,同時希望人們知道自己有權利作出申請。她說:「這不關乎是否父母的問題,而是關乎人。很多研究都指出靈活可變的工作環境,對員工的精神健康和生產力都有幫助。」Cheese 亦表示,企業和團體如果願意提供彈性上班的機會,將能夠吸引更多求職者,但他亦指出:「現時僱主對於彈性工作的接受程度仍然不高,而且大部分求職廣告都不會表明有開放不同的工作安排。」

Mark Webb 的例子則是,在診斷出患有多發性硬化症後,公司高級管理層跟他商討,是否能夠改變工作安排,允許他大部分時間都在家工作,免去舟車勞頓。他表示,如果公司沒有做這個決定,自己將會被迫提早退休:「他們延長了我的事業,還有我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