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獨身改革第一步 —— 已婚男性任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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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亦有神父違反天主教的獨身要求。2015 年,菲律賓神父 Jess Siva 結婚多年並育有孩子成為新聞。 圖片來源:路透社

1139 年第二次拉特朗大公會議起,天主教司鐸獨身的規定開始確立。近年,漸有呼籲改革之聲。本月 17 日,梵蒂岡一份制訂 10 月會議議程的文件上,在討論亞馬遜流域地區事務中,提到教會應考慮允許已婚男子晉鐸。天主教會在當地缺乏足夠的神父人數,允許已婚男子成為神父,是其中一個解決辦法。

文件建議參與會議的主教,討論讓已婚土著晉鐸(即晉升為神父):「儘管已組織家庭,土著長老仍深受當地社區敬重。」文件亦描述當地面臨的危機:渴求信仰的天主教徒因「神父短缺」,無法獲得聖事。因此,教徒在未來有可能長達幾個月無法與牧者聯絡,意味他們無法出席彌撒、接受聖餐,或懺悔認罪。

亞馬遜地區天主教徒一年一度的宗教活動。當地教徒眾多,牧者數見難以覆蓋。 圖片來源:路透社

全球領洗天主教徒與司鐸比例,由 1980 年的 1,900:1,跌至 2016 年約 3,100:1。但目前在亞馬遜流域地區,比例超過 8,000:1。司鐸人手之缺乏,即使是非洲 5,000:1 的比例亦較之寬裕。從 30 多年的變化可見,教徒與司鐸比例失衡,其實並非只在亞馬遜地區發生,當地司鐸不足的問題,其實亦是整個天主教會正在全球各地面對的問題。雖然參與會議的主教們,無權更改此制度,但他們可以向教宗進言建議,由教宗下達改革指令。

教會最初建立時,並無神父必須獨身的規定。即便是基督升天後幾個世紀以來,已婚男性均可擔任司鐸,甚至女性亦可晉鐸。其後教會規定「獨身」、「男性」兩大條件,其解釋在於基督只選擇男人成為使徒,故司鐸職責只有男性有資格擔當;而且,保持獨身可令他們完全獻身、更專注於靈職,不受伴侶及子女的影響。

不過,亦有例外情況。東儀天主教會(Eastern Catholic Churches)的默基特(Melkites)及馬龍派(Maronites)等,便獲宗座解除司鐸結婚禁令。在英國,更出現不少因拒絕承認女性任牧師的已婚聖公會牧者,改宗天主教後獲按立成為神父。英國記者 Joanna Moorhead 在專欄表示,這些支持傳統主義的已婚牧教加入天主教後,帶領許多人接受按現況決定神父結婚的問題。

當然,東儀天主教會在天主教的地位特別,只佔全球天主教徒不足 2%;而前教宗本篤十六世向聖公會牧者敞開大門的做法,亦只算是一種臨時措施,當最後一名原屬聖公會的已婚神父離世,整個拉丁禮教會的神父又將全屬獨身。是以,假如教宗決定允許亞馬遜地區已婚男性擔任神父,或許才是開整個天主教會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