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打架也列為恐怖分子的「反恐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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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4 日,菲律賓首都馬尼拉,示威者上街反對「反恐法案」。 圖片來源:Ezra Acayan/Getty Images

港版國安法」尚未正式出台,已為國際社會所關注。最近菲律賓國會亦通過「反恐法案」(Anti-Terror Bill),只待總統杜特爾特簽署成立。「亞洲時報在線」(Asia Times)報道形容,菲律賓「反恐法案」比「港版國安法」更為嚴厲,卻未能引起國際媒體同樣的關注。

新法案將建立一個由總統任命的反恐怖主義委員會,該委員會有權將個人及組織指定為恐怖分子。任何被委員會指為恐怖分子或涉嫌參與有關組織的人,毋須逮捕令即可被拘捕。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批評,2007 年的「人類安全法」(Human Security Act),只批准拘留涉嫌恐怖主義者最多 3 日,其後出庭應訊;新法案則令被捕人士在出庭前,拘留期長達 24 日

人權觀察亞洲區副總監 Phil Robertson 認為,「反恐法案」正在製造人權災難。由於法案對「恐怖主義」的定義籠統,使得許多行為皆可構成「恐怖主義」。「對任何人造成死亡或嚴重人身傷害,或危害其生命的行為」、「廣泛破壞公共財產」、「營造或傳播恐懼氣氛或信息」皆構成恐怖主義。但人權觀察認為在這些前題下,應包含與恐怖主義有關的意圖,例如「嚴重破壞國家的社會、經濟或政治結構穩定」,但新「反恐法案」並沒有就此作限制。故在法律技術層面,即使有人於酒吧打架,亦可歸類為恐怖主義行為。

示威者展示反對「反恐法案」的標語。 圖片來源:路透社

「反恐法案」又規定,警察或軍方可對懷疑恐怖分子作長達 60 日的監視,若獲司法授權,可再延長 30 日。此外,部分地區裁判法院亦將就「反恐法案」條文,改組為反恐法院,以「確保迅速處理案件」。菲律賓國防部長 Delfin Lorenzana 認為,原有的反恐法律對執法構成太大限制,必須提高反恐效率。「人類安全法」訂明,可向任意執法者實施嚴厲經濟處罰,防止國安機構濫用權力,或就是 Lorenzana 所謂的「限制」。他又稱,「人類安全法」不足以應對日益變化的安全威脅,故需要制訂新的「反恐法案」。

然而,加拿大麥基爾大學(McGill University)的菲律賓裔研究生 Alec Regino,於「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撰文指,「反恐法案」放寬對執法人員的法律限制,讓政府在不受任何司法監督的情況下,可任意行使前述種種權力,憂慮即使人們只是政見不同,或在網上批評政府,亦有可能成為政府眼中的恐怖分子。Regino 認為,杜特爾特及其國會盟友,之所以選擇在武漢肺炎大流行的當下迅速立法,純粹想以高度軍事化的粗暴民粹主義方式應對國家危機。

Regino 所指的「國家危機」,並非 Lorenzana 形容的國家安全威脅,而是菲律賓政府處理疫情不力。自 3 月起,以抗疫之名賦予總統多項特權的緊急法「團結法案」(Bayanihan Law)實施以來,杜特爾特政府不斷鎮壓批評士兵執行封鎖政策手法的異議人士。據報至今已有數十位網民、反對派政客及其他人士,因定義含糊的發放「虛假信息」罪,遭逮捕或收到法庭傳票。Regino 又指,杜特爾特正將政府抗疫失敗的責任,推卸予自己以外的所有人,稱國家未能遏止大流行,是因為「不負責任的平民違反封鎖令」。

Regino 認為,杜特爾特現正重施故技,繼早前將抗疫失敗的責任推向內貧苦大眾後,再利用「反恐法案」轉移視線,將矛頭指向反對派。當下的「反恐法案」,事實上沒有保護國家免受潛在恐怖主義威脅,而是為杜特爾特自身提供不受限制的權力,逮捕、拘留不同政見人士,反映菲律賓的民主正處於崩潰邊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