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親通婚的禁忌,孕育出近代西方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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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復興畫家 Pieter Bruegel the Elder 的 1566 年作品 The Wedding Dance。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近代歐美文明何以脫穎而出、主宰世界秩序,歷來有無數理論解說,哈佛大學人類學家亨里奇(Joseph Henrich)新書卻顛覆傳統見解。

縱然學術界主流認為是基督新教、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成就了個人主義、憲政民主與追求創新等西方現代(Modernity)特徵,但亨里奇力排眾議,羅列大量數據和歷史論據,試圖證明宗族瓦解和天主教教規,才是模塑西方近代精神面貌的基礎,因而惹起不少爭議。

亨里奇新書 The Weirdest People in the World 封面。

你是否按照自身的專業成就,而不是按家族背景定義自己?你有否培養自己的獨特個性和人生目標?假如是,根據亨里奇新書 The Weirdest People in the World 定義,你其實相當「怪異」(Weird),擁有近代西方的心理特質 —— 高度個人主義、專注自我、不墨守成規、著重分析。

這些特質之所以「怪異」,是由於與歷史上絕大多數人類順從傳統、依附家族的傾向有別。作者還把英文 WEIRD 一詞,拆解成在西方社會長大(Western)、受教育(Educated)、工業化(Industrialised)、富裕(Rich)和民主(Democratic)五大元素,為代議政制、科技創新、商業理性的奠基石。

瓦解宗族造就外向型社會

亨里奇在書中指出,從 4 世紀開始,天主教領袖陸續對一系列傳統婚姻習俗頒佈禁令,包括嚴禁表親通婚、一夫多妻、與繼親家庭成員聯婚等。縱然很多禁令花數十年、甚至數個世紀才奏效,但長遠而言,確實做到移風易俗,其後更禁止與遠親通婚。時至 11 世紀,就連相隔六代的表親,意味著擁有共同太祖也被禁止通婚,罰則相當嚴厲,包括驅逐出教、沒收財產或流放出境。

這些對婚姻習俗的嚴格規範,有別於地球上大部分人類文明。雖然這些教規與基督教教義沒有顯著關連,與聖經本身亦存在多重張力,尤其不少聖經人物也有近親通婚和締結多重婚姻。但對於天主教何以訂立這些規條,亨里奇其實不感興趣,他所關注是這如何深刻改變了歐洲社會結構。

親屬關係(kinship)是人類學研究的重點,也是亨里奇理論的關鍵詞。基督教化前的歐洲,與絕大多數人類文明相同,親屬關係都是基本的社會單位,譬如部落或氏族。人總是依賴這些宗族關係生活,以致社群變得內向,冷待甚至敵視宗族以外的成員。

可是,天主教教規將個人從宗族結構鬆綁後,個人便不得不在他方尋覓配偶,新婚夫婦必須與父母分居,令核心家庭得以誕生,人口也更容易跨地域流動,物色商業夥伴較少受宗族關係束縛,而更易建立和加入非宗族基礎的社會組織,如同業公會、大學、修會、立法機關和企業等。

荷蘭畫家 Ferdinand Bol 畫作「阿姆斯特丹葡萄酒商人公會理事」(Governors of the Wine Merchant’s Guild of Amsterdam)。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宣揚白人優越主義的邪說?

歷經多個世紀演化,個人主義最終在歐洲萌芽,培育出有別於大多數人類的心理特質,其產生的龐大創造力,煉就成生機勃然的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和啟蒙運動,還有對法治的堅持、實驗創新的精神等。背後的社會活力與開放,統統要在沒有宗族束縛下方能誕生。

相對而言,亨里奇以阿富汗農村為例,當地依然講求對宗族忠誠,農民仍難以理解民主運作,何以能夠通過投票把權力授予非宗族成員;他們亦難以明白,司法體制何以對非我族類平等以待。正如在古時中國,謀殺同宗族成員,遠比謀殺族外人大罪。

當然亨里奇的見解不無爭議,劍橋大學歷史學教授 Nicholas Guyatt 便斥責,著作充滿犯駁之處,譬如在不同年代和地方,天主教律例的鬆緊都存在差異;基督新教寬待近親通婚,提倡新教的亨利八世便堅持迎娶第二任妻子的表妹 Catherine Howard,但新教的影響卻遭到忽視;17 至 18 世紀歐洲一度盛行表親通婚,直到 19 世紀才再度成為禁忌等。歷史學家還可以從非歐洲文明,列舉出無數反例,證明禁止表親通婚不是天主教獨有。

在西方社會沉迷政治正確、大肆撻伐白人優越主義的今日,亨里奇的見解難免被視作異端邪說。縱然亨里奇在最後一章聲明:「我沒有強調奴隸制、種族主義、對外掠奪與種族清洗,因為已經有夠多著作談論有關主題。」但 Guyatt 還是以大半篇書評指斥,亨里奇無視歐洲帶來的種族主義、帝國主義和環境災難。可見這種政治不正確,足以令此書成為話題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