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義還是基本需要:該如何界定貧窮?

A+A-
2018 年,一名無家者站在莫斯科一個鐵路站中。 圖片來源:Sefa Karacan/Anadolu Agency/Getty Images

2 月 25 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宣佈:「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創造了又一個彪炳史冊的人間奇蹟」,實現了 9,899 萬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的「壯舉」。可是有評論質疑,中國所依據每人每年收入約 3,218 人民幣的貧窮標準過低。同時,疫情打擊經濟,令貧窮成為各國的關鍵詞,就讓我們反思一個經濟學上的老問題:究竟該如何界定貧窮?

比利時那慕爾大學兼世界銀行經濟學家 Benoit Decerf,今年在學術期刊 Social Choice and Welfare 探討如何量度貧窮。國際組織和各國政府通常會劃定貧窮線,來統計低收入人口。現時貧窮線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絕對貧窮線」(absolute poverty lines),例如世界銀行的國際標準是每天 1.9 美元(約 14.8 港元),若果換成年收入再按照人民幣匯價計算,即一年約 4,500 人民幣,比中共訂立的標準稍高一點。

這條 1.9 美元界線,相等於一個成年人每日維持生命基本所需,例如僅夠溫飽,以致有評論家批評此水平過低,未有考慮衛生、電力、食水等會影響一個人生活質素的需求。可就算絕對貧窮線如此水平,世界銀行指出,在 2017 年全球依然有約 9.2% 的人口,即近 6.9 億人跌入貧窮線之下。由於疫情掀起全球貧窮浪潮,世界銀行估計 2020 年極端貧窮人口增加大概 8,800 萬至 1.1 億人。

除了絕對貧窮線,另加一個統計工具是「相對貧窮線」(relative poverty lines),中上收入地區會更常採用它。政府會按收入比例,而非固定金額來統計貧窮人口,例如香港就把貧窮線設定為每月家庭住戶入息中位數的一半,而且會分作福利政策介入前和介入後兩組數字。過去 11 年,不計算福利援助的話,香港貧窮人士約徘徊在總人口的 19.6% 至 21.4% 之間。在某些國家,相對貧窮的定義會更為寬鬆,例如英國荷蘭都訂為國民收入的 60%,而非香港的 50%。

Decerf 指出,無論是絕對貧窮抑或是相對貧窮,兩種做法都有毛病。前者只計算生命最基本所需,但當一個地區的整體收入提高,絕對貧窮線就會失去分析力,無法讓政府掌握「社會排斥」(Social exclusion)的面貌,即是低收入人士可能面對人權、機會和資源被剝奪的情況。只看相對貧窮線的話,又會陷入一個吊詭現象:低收入人士變得富裕,生活狀況比從前大大改善了,但只看收入比例,卻不能在貧窮統計數字中反映脫貧進展。

世界銀行和歐盟委員會等國際組織會同時提供兩組數字,但 Decerf 認為這並不能解決問題,因為兩組數字很可能指涉向相反的結果,尤其當一個社會收入增加,但部分人增速較慢的時候。另一個問題是,如何做到有意義的比較,令學者和分析員研究出改善貧窮問題的方法。他舉出一個吊詭的例子,顯示為甚麼很難比較貧窮率,孟加拉有 15% 人口活於絕對貧窮,哥倫比亞則有 5%,但由於收入水平不同,兩國的「貧窮率」都維持於 29%。

有學者正探索新的方法,例如結合相對和絕對貧窮的概念,重新設計貧窮線,但現時仍然處於概念性階段,還需要學界努力,才能得出新的政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