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里:我在台灣報案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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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台灣三年半,我報過兩次案。

第一次是兩年前騎機車時出車禍,被半路衝出來的小客車撞倒。雖然當時腦海中一片混亂,想的盡是一些像是「晚餐要怎麼辦」、「稿子畫不完了」、「衣服還沒有晾」等毫不相關的事,但花十秒「清醒」過來後,就意識到必須馬上報案。

話雖如此,因為被撞倒後我滿手都是血,加上驚嚇過度手都在抖,沒辦法好好按手機,最後還是由路人替我打電話,所以嚴格來說並不是我自己報的案。

警察接到電話後,大約 10 分鐘左右就到場了。也許是因為車禍在台灣真的很常見,再加上事故不算很嚴重(至少現在我還有手在這邊寫文章),他們替我和小客車司機分別作簡單的筆錄後,便告訴我們可以先私下和解,真的沒辦法解決再去警局正式起訴對方,然後就離去了。從報案到警察離場,整個過程幾乎不到 30 分鐘。

最後,我花了一段時間與司機達成和解協議,獲得了一筆合理的賠償金後,整件事就這樣告終了。還好司機從頭到尾都很配合,願意承認錯誤和負起責任,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只是,每次看見大腿上的疤痕,還是有點不開心就是了。

這就是我第一次報案的經歷。

第二次報案則是上月發生的事情。

出車禍後,我基本上很少騎機車了,因為即使自己騎得多小心,也會偶爾被一些不守交通規則的「三寶」(台灣人對於危險駕駛者的戲稱)嚇到,所以後來我都用單車代步。雖然依然有不少駕駛者把單車徑當成機車徑在騎,但危險程度還是遠遠低於馬路,也因此這兩年我與單車幾乎形影不離。

可惜,我的單車在上週被偷了。

看見原本停在公寓樓下的單車不見時,不知為何第一個想法是「也許是被誰借走了吧」。可能是人遇到傷心事情時,總會先找一些藉口來安慰自己,逃避一下現實。只是,大半天後,看見仍是空空如也的單車格,我就知道,它是真的被偷了。

我的單車雖然不是甚麼名牌,但好歹也從我搬來台灣後一直陪伴我到現在,跟我踏遍高雄市內的大街小徑。不論是開心時騎去吃大餐慶祝、壓力大時騎到山上看日落放鬆,或是失落想哭時騎去海邊看海吹風,我在台灣的每個重要時刻,它都在我旁邊。這麼一想,還真的有點捨不得。

於是,那天晚上我又跑去報案了。

這次報案遇上了一位中老年的警察伯伯,也許是不習慣用電腦打字,光是替我做筆錄輸入資料(如姓名、地址、失竊品特徵等),就花了快三個小時。筆錄做到一半,其實我有衝動想說「不如還是算了吧」,但想到那台單車又有點鼻酸,便決定繼續等下去。反正,至少能當作題材。

其實,報案後我也做好心理準備很大機會找不回來了。一來是失竊當天把這件事寫在網絡上時,台灣網友都跟我說有單車的人都幾乎被偷過,這在台灣其實很常見,而失竊的單車幾乎都找不回來。二來是自己大意,買了單車鎖卻常常忘記鎖上。雖然很多網友都說,即使上了鎖也很容易被整台抬走,但我的單車剛好就在沒有上鎖的那天被偷,我想這是對自己疏忽所作出的懲罰吧。

做完筆錄後,警察叫我這幾天開手機等消息,然後就請我先回家了。我把這件事跟房東說了後,便開始搜尋有沒有好騎的摺疊單車,讓我騎完後能直接帶回家,想藉由消費沖淡一下遺失單車的不快感。

但很意外的,三天後,警察便致電我說單車和犯人都找到了。

原來,房東在得知我單車失竊的隔天,便馬上幫忙查監視器,然後請警察來幫忙抓犯人。非常幸運地,由於犯人是慣犯,警察一看就知道他是誰,所以便光速把他緝拿歸案,順便通知我去取車。

記得在接到電話的那天,我興奮得叫了出來,然後馬上騎機車到警局取車。踏進警局後,便看見一位年約 40、身形瘦削、雙目無神的男子坐在一旁吃便當。警察問我認不認識他,我說不認識,這才發現他正是犯人。看見停在房間內的單車、坐在一旁等錄口供的犯人及一字排開的警察們,感覺真的好像在拍劇一樣。

還好,這次替我錄口供的是年輕警察,打字速度非常快,不用五分鐘就替我輸入好所有資料,然後就能領車離開了。關於犯人的下場就先不詳述了,能夠找回單車已經很開心,這件事也讓我對台灣多了些不同角度的了解。

領到單車後,我馬上衝到小北百貨買了單車鏈和機車鎖,然後把它牢牢的鎖在家樓下,這下子應該誰也沒辦法偷了吧。

如果真的再被偷的話,我想我應該從此認命,乖乖騎機車繼續每天狂野時速算了……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一名移居到台灣生活逾3年的90後女生,筆名茶里,著有繪本《我住在台灣了!》、《一個人住在台灣!》。 從初搬來時的糊塗迷惘、不知所措,到現在能住台灣養活自己,一路就這樣跌跌撞撞找出自己生存的方式。希望能透過這專欄,向大家分享住在台灣的日常生活大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