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浩基:編劇的十二堂課 —— #8 分場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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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路透社

在構思故事之前,一般都是由故事大綱開始。故事大綱短至 2 頁,長至 10 頁紙,各種門派有所不同,但基本都是把整個故事大概的情節和方向寫出來。可是,不少新手編劇在還沒想通基本的三幕劇和轉折時(甚麼是三幕劇和轉折,這裡按下不表,如有興趣,可自行上網研究,也有不少人在討論三幕劇的結構),尤其是還沒想好第 2 幕進入第 3 幕的轉折,不管你寫得多長,這個故事大綱都只能稱之為不完整。

但許多人都搞錯,以為在最後加個省略號,便能引起閱讀大綱的人注視後面的發展,然後自行幻想填補。也許有不懂結構的投資者會這樣,但一般有經驗和有實際參與電影製作的投資方,都知道這樣的故事大綱是不完整,甚至感覺像個 DVD 封底的說明文字。

一部電影的 DVD 封底介紹,跟故事大綱是有分別。DVD 的目標是要吸引觀眾對這部電影初步有興趣,然後買下來,因此可以只說出第 1 幕轉到第 2 幕的轉折,而不一定要說第 2 到第 3 幕及第 3 幕結尾的戲劇結構。這個好像太技術性了,但簡單來說,如果是推理電影,要引起觀眾懸念,我們不可能在 DVD 封底的介紹中,就把誰是兇手的結局說出來。而且當他捧著 DVD 時,他絕不會懷疑故事最後沒有說出誰是兇手,所以大家都會接受這種只說第 1 幕進入第 2 幕的簡介。

可是故事大綱是給投資方去判斷你的故事是否吸引,所以他必須要知道第 2 幕轉第 3 幕的突轉是甚麼。要是你沒把這個寫進大綱,很簡單,投資方不會像影視店裡的觀眾那樣,他只會直接把你的計劃排除,因為你的大綱看起來像誰是兇手都說不準。

大概有新手編劇會說,那只是為了維護自己的知識版權而已。坦白說,要是連給投資方看個故事大綱都如此閃閃縮縮、怕被偷橋、侵犯你權益的話,那我會勸喻你,不如乾脆連大綱都別送出去。因為許多有經驗的投資人,年中看 100 個劇本,99 個都不堪入目,那為甚麼你能認定自己就是那唯一一個呢?或許你覺得自己付出了許多時間想了個故事很了不起,但對大部分人來說,不一定要花時間去看完你的故事,除非你真的能提供到讓他覺得讚嘆的東西。

在這個地球上,想第 1 幕轉第 2 幕,永遠比第 2 幕轉第 3 幕和第 3 幕結尾來得容易。先不論你是否對自己的作品賣花讚花香,但要是在故事大綱中也看不到後面的情節,即使前面寫得多有趣,也不是個保證。

華人編劇一直有個習慣(尤其內地),他們會寫一個比較長,甚至有時長至 20 至 30 頁的故事大綱,當中夾雜大量對白,有時連燈光顏色和音樂都存在,卻有部分地方迅速略過。這種故事大綱和對白劇情混合品,內地稱為文學劇本,有時也會稱之文學大綱,要是投資者或導演喜歡,編劇就直接跳進對白劇本,把每一場戲、每一個場景都直接寫出來。

這樣把 90 分鐘的對白都記下來,直接在大綱開始撰寫對白,容易構成一個問題。或許一開始的概念是有趣,但不管你寫了 10 頁、20 頁或 30 頁的大綱, 其實還有許多未知的部分,因為當中不可能每個場景都有描述。雖然大家都知道大概要往的方向和轉折是甚麼,但如何達致呢?

例如你只知道要從香港去日本轉機飛邁亞密,雖然你知道了這 3 個點,但不代表你知道全部行程和細節,也不可能因此就讓別人替你完全安排行程,最起碼你也得討論甚麼時候從香港出發?坐甚麼航班?經濟還是商務?因為不同航班會直接影響到行李託運的重量上限;日本轉機是在哪機場?因為單是東京,也有成田和羽田。當然這個只是比喻。10 頁紙的大綱若要擴充成 100 頁,中間是有著無數個問號。所以,香港傳統從電視台出身的編劇,一般都會寫分場劇本。分場劇本就是從原來數頁紙的故事大綱,直接延伸成一個沒有對白,但擁有每場戲的時、地、人和所需劇情細節的東西,這樣就能把原本籠統的描述格式化,可以知道有多少個場景、多少日戲、多少夜戲、每個演員會在哪裡存在多久、如何表達一場戲等。

對一部電影來說,許多時候要知道整部電影的流向,分場劇本就像一本書的目錄。有些非小說類型的書在目錄中的每個章節,往往都會有段小解釋,分場劇本就大概有著這個功能。在你開始看書時,能心中有個底、知道大概內容。

如果編劇本身不是這部戲的導演,或另有監製,分場劇本也能縮窄大家的思考差距。例如男女主角有一場分手戲,在故事大綱中可能是兩行描述,但分場就可以寫出到底他們是在餐廳碰上了對方的前度?發現了甚麼秘密?還是在遊樂場玩耍時,因堅持連續玩 3 次過山車,不管對方已有點不適而鬧翻?記得曾看過一部西片,名字都忘了,女主角回憶初戀分手,是在過山車剛上到最高點時,坐在身旁的男友突然轉頭跟她說分手,結果女生尖叫起來,但觀眾卻分不清她是因為失戀,還是因為過山車的俯衝而尖叫。

當然這只是比喻,雖然一開始導演同意男女主角吵架分手,但對於如何落實在甚麼場景分手,很可能會有差異。因為製片得為他們的拍拖周年紀念日找個高級餐廳,又或是找個能讓你拍攝過山車的遊樂場。所以不同的分手方法,也會直接牽涉到整個製作和設計。

所以我認為好的編劇永遠要在分場上花更多時間,因為只要分場設計能讓大家通過,例如在過山車上說分手定案了,那在寫對白劇本時,便只需想他們上過山車前和最高點時說的是甚麼。因為大部分創作已在分場劇本時完成了,寫對白劇本只是把它執行成對話和動作,這樣便能減少後段修改的冤枉路。即使監製、演員或導演不滿意對白,但大家之前都同意了分場,便只需微調分手的說話,那總比直接把整場戲打掉,重新想過發生在哪個地方來得容易。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亂世閉門讀禁書,看舊片。幸福感覺,來自吃喝與揮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