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第五共和應該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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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左派總統候選人梅朗雄提出要終結法國第五共和,究竟是何意思? 圖片來源:路透社
極左派總統候選人梅朗雄提出要終結法國第五共和,究竟是何意思? 圖片來源:路透社

法國大選在即,政局洗牌之下,是屆變成局外人的主場,非主流政見亦因而大量浮面。例如極左派梅朗雄(Jean-Luc Mélenchon)提出修憲創建第六共和,左翼社會黨的哈蒙(Benoît Hamon)亦提議召開相關討論會。改元更張當然是大事,要理解修憲主張,須先清楚法國共和政體的歷史及理念。

18 世紀末,法國大革命爆發,國王路易十六於 1793 年處決,波旁王朝滅亡,法國第一共和成立,持續至拿破崙 1804 年自行加冕為止。滑鐵盧之後,波旁復辟,又穿插一段奧爾良王朝,1848 年首屆普選選出路易拿破崙為總統,帝制換成第二共和,然而 4 年後路易拿破崙稱帝,是為拿破崙三世。第三共和則要等到 1870 年普法戰爭後,法軍戰事失利,拿破崙三世被俘,政府改組為民主政體,國祚約 80 年,直至二戰傀儡政府維琪取而代之。戰後第四共和理所當然成立,後來法軍右翼派系佔領阿爾及爾,國民議會應其要求讓戴高樂(Charles de Gaulle)上台,1958 年戴高樂修憲,宣佈成立第五共和,迄今約 60 年。

為何總統修憲,國家便要改元易號?因為相比上屆共和政體,第五共和有關議會和總統的政制更動極大。政制方面而言,第三、第四共和頗為相似,均採用議會內閣制,議席通過人民直選誕生,議會幾乎總攬一切權力,總統只是裝飾。做法理論上十分民主,但在比例代表制下,法國議會盤踞極多政黨,聯合組閣黑箱進行,政府政策往往東拼西湊,不論選民投哪一黨,基本上都難以影響政府施政方針,變相削弱民主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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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 年 9 月 4 日,戴高樂發表演說,倡議成立第五共和。 圖片來源:AGIP

另外,聯合組閣既是常態,倒閣也是極度頻繁。第三共和 65 年內出現百多個內閣、86 位總理;第四共和短短 12 年間亦產生過 29 個內閣、27 位總理,平均半年一次洗牌,其中最短的內閣更只維持 3 小時:一個小型黨派兩頭行事,先派人與其他政黨商議組閣,同時又與其他派別協商,結果前者甫剛組閣成功,後者 3 小時後發動倒閣,取而代之。內閣頻繁更替,難以維持一貫國策,尤其戰後面對解殖派潮,第四共和呈半癱瘓狀態,修憲改制的訴求,便造就了戴高樂的崛起以及半總統制的出現。

第五共和修憲的關鍵,在於一方面擴充總統權力,另一方面削弱議會職權:規定議會選舉之外,總統同樣一人一票選出,任期 7 年,能夠單獨任免總理、籌組內閣、解散國會,本人轄免於國會不信任動議(motion de censure),並擁有部分原屬議會及總理的權力,如此則能避免國會牽制、倒閣頻仍及行政效率低下的積弊。然而,新制賦予總統過大權力,歷年備受批評,戴高樂政府的專制傾向就被指「永遠都想搞政變」;而其中最具爭議者莫過於第 49 項法案第 3 條(或稱「49.3 條」):除非議會對內閣發起不信任動議,否則政府有權繞過議會頒行政令。1980 年代 49.3 條被頻繁使用,最近一次則是時任總理瓦爾斯(Manuel Valls)通過引發大規模示威的勞動改革法(loi El-Khomri)。第五共和至今約 60 年間,49.3 條共援引過 88 次。

有見及此,極左派梅朗雄建議改元第六共和,修憲還大權於國會,絕不算破天荒,亦非無理之舉。他承諾設立憲法委員會研究修憲、以比例代表制擴大議會的代表性,廢除僅得 15 萬選民的上議院(Sénat)、承認白票、實施強制投票、引進法例容許公民以公投形式罷黜官員及提出法案,並將環保、住宿及工作列為憲法保障權利。鑑於修憲建議之多,似乎有正名的必要--或者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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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世界報評論指出,在現行政制下,總統雖然大權把握,但議會亦有權推翻政府,自 1962 年議會推翻內閣,總統解散國會報復之後,再無政黨冒險犯禁;而第五共和出現過 3 次「左右共治」,當選總統與議會多數派不屬同一政黨時,政府施政仍需迎合國會多;加上今屆有候選人分別提出類似改制訴求(如承認白票、改動總統任期等),但並無主張改元易號;至於復行比例代表選舉,則毋須修憲亦可付諸實行;更甚,修改法例不乏先例,前總統薩爾科齊(Nicolas Sarkozy)就曾更動過半憲法條例,特別是限制 49.3 條的援用。

不過無論改元抑或修憲,梅朗雄的建議甚受歡迎,反映第五共和已屆改革時刻,分別在靠左還是靠右,總之原地踏步已不能滿足法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