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歐談判 1001:丹麥自古以來捕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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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正爭取在英國脫歐後,仍享有在英國經濟專屬區的捕魚權。
丹麥正爭取在英國脫歐後,仍享有在英國經濟專屬區的捕魚權。

英國脫歐要處理的政經事項多不勝數,其中一件就是與丹麥爭奪兩國之間的捕魚權。「國際海洋法」賦予主權國可擁有 200 海里的經濟專屬區,英國理所當然盼於脫歐後重享這塊專屬區,英國人獨享英國魚。不過,丹麥聲稱他們自古以來便在該海域具捕魚權,古到 1400 年——脫歐?沒問題,但請留下海域讓丹麥人捕魚。

丹麥官員表示,現時 40% 的丹麥漁獲正是來自這 200 海里的經濟專屬區,部分漁民更是完全依靠在這帶水域作業。整個歐盟近 3 分之 1 的漁獲都是來自英國水域。當初脫歐倡導者,包括現時的英國外相 Boris Johnson,信誓旦旦脫歐可為英國重奪專屬區,但事情的發展卻是波譎雲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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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外交部長 Anders Samuelsen 說:「丹麥漁民自古以來便在橫跨北海作業。歐盟的共同漁業政策亦是基於歷史權利而作規範,而非遵從經濟區。」丹麥方面相信,「共同漁業政策」下的捕魚配額制度已反映了丹麥的歷史權利。除丹麥外,還有在英國附近七國需處理海域經濟區問題。

英國與丹麥均有簽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丹麥打算以之為理據,並表示應尊重在鄰近國家水域的「傳統捕魚權利」。此外,在 1964 年丹麥與英國等多個歐洲國家,簽訂了俗稱「倫敦漁業公約」,當中承認他國在英國水域的歷史捕魚權(第 3 條指簽署國假如於 1953 年至 1962 年間慣常於一國的主權水域以外 6 至 12 海里作業,便具捕魚權)。

英國目前只有約 1.1 萬人直接受僱於捕魚業,在脫歐公投期間,部分漁民便指摘歐盟過度控制捕魚配額。英國政府則表示,脫歐談判是重新審視英國漁業管理的好機會,並會為英國捕魚界爭取最佳的方案。

丹麥漁民協會與在歐洲議會中的漁業委員會均認為,歐盟應以限制英國漁獲進口歐盟國家為籌碼,來要求英國繼續遵循現時的配額制度。其實談判除了法理依據,還要考慮雙方的利益交換,脫歐與重奪專屬捕魚海域的支票,還不肯定是否真的能夠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