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奇異果,在中國的奇異專利權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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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 Jordan、New Balance 的商標官司,更考人的知識產權難題發生了。紐西蘭奇異果公司 Zespri 新近推出的專利品種:金黃圓頭(SunGold)和金黃 9 號(Gold 9),被中國契約合作農家,私自分給未簽約的種植者,偷種面積達 100 公頃。Zespri 公司表示將對此提出知識產權訴訟。問題是當中涉及兩層考慮,令奇異果巨企踏上一趟真正的奇異旅程:首先按中國法例,植物品種,並不能申請具刑事責任的專利權,而保護那些新研發的品種,採用的方法為品種法(Plant Variety Rights, PVR),但中國品種法不屬刑事範疇,這意味 Zespri 公司要自己舉證,並循民事索償;另一方面,還要考慮市場的天朝大國民族性:始終奇異果源自於中國的獼猴桃…… 這場官司,嗯,麻煩大了。

Sungold 的奇異果(左)跟一般奇異果之別。

「告」與「不告」,成了 Zespri 的兩難。如果不告,哪對得著付錢跟你買種合作的內地農民?但內地的「品種權」,並不在刑事訴訟的規範之內,Zespri 只能經民事訴訟保護權益,而盜種的農民只要舉證自己是在「不知情」下種植的,也可輕易脫身,奇異旅程並不樂觀。無論如何,已知 Zespri 將會取消涉事的合作農家的許可證 ,並且拒絕收購他們今年的收成,並很大機會採取法律程序。

專利權(Patent Rights)及品種權(Plant Variety Rights, PVR)

品種保護其實是非常新的概念,始於上世紀初,目標是希望農業放心投放更多資源開發新品種。其中常被討論的兩大保護方法是專利權(Patent Rights)及品種權(Plant Variety Rights, PVR),也就是今次事件的「主因」。比較兩者,主要分別在三方面:

一、創新程度(申請要求)

品種權:品種屬新的、獨特的、穩定的和同質的品種,著重外表性狀(Characteristics)
專利權:要求技術相較原有的進步

二、披露程度(申請要求)

品種權:不用詳細描述育成或發現經過
專利權:需詳細描述相關資訊

三、保護範圍(權益範疇)

品種權:主要針對保護植物品種的繁殖材料及其相關的商業活動
專利權:保護任何具可專利性的植物、產物、相關方法或用途

概括而言,兩種方法可以理解為「申請愈難,權利愈大」:只要是新品種就可以申請品種權,不會追朔牽涉的技術,申請過程較有利中小型研發產業。專利權的保護範圍大,理論上,申請過程非常困難,斟酌於技術層面是否全盤創新,意味研發及申請成本高昂,但有利大型企業日後的操作。不過這也引起重大爭議,例如品種專利權與糧食壟斷及落後國家的世代貧窮的問題,當中最多人詬病的是孟山都(Monsanto),但事情並非三言兩語便能說清,先回到奇異果這事上。制度差異是一難關,另一問題是外交與民族情緒的麻煩。

歐盟對旗下各國,每年都撥出不少資助,推廣各國農產品,其中不能不幫手的,自然是能種出美味奇異果的希臘,可算是奇異救國之旅吧?

你也是偷偷摸摸拿去種……

Zespri 這些國家級的巨型企業,行事還要顧慮內地的民族情緒,始終奇異果是中國原生植物,「道理」可以說成:「你紐西蘭也是偷偷摸摸拿去種,從沒叫你付任何品種權利金,現在還來拿錢……」這種邏輯在中國並不是不通的。在今天的經濟實力下,中國的難以捉摸、滿腔憤恨的民族情緒,隨時排山倒海,摧毀 Zespri 的銷售,甚至成為外交問題,得不償失。

根據數據,奇異果市場並非紐西蘭獨佔 ,而 Zespri 的奇異果也的確並非只出自紐西蘭,全球最大的奇異果生產者,產量順次序為中國、意大利、紐西蘭、智利及希臘。滿腔愛國情緒下,是本地獮猴桃的傳銷好時機,也是其他生產商的黃金機會。最近歐盟便為希臘的奇異果推銷找出路,藉著跟南半球不同的收成期,及較近東的優勢,進軍亞洲,幫助希臘奇異翻身。但能否成功,言之尚早,不過說明的是農產品市場從來競爭激烈,在商言商,得罪 14 億人口的代價可不菲。

而這種因外交問題,引至更換進口國的情況,的確非新鮮事。在諾貝爾和平獎頒發給劉曉波後,中國便不再從挪威進口三文魚,改而向蘇格蘭買貨,造就了當地三文魚業的小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