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問我,「漢奸」該怎樣翻譯成英文?
有人認為漢奸是中國文化獨有的概念,主張直接音譯,其實不然,英文有一個非常貼切的字可以借用:coon。這個字翻譯成中文,大概可作「黑奸」:即背叛黑人族群,甘願為白人政治服務,充當裝飾品的黑人。
除了 coon,還有出自文學典故的 Uncle Tom,意思差不多。果不其然,在政治極端分化的今天,一些美國華人也開始被冠上 Uncle Chang 的污名,專指被美國白人文化洗了腦,竟然不跟從少數族裔抗爭運動的主流,甘願服從白人主子,為之保駕護航的黃種人。所以「漢奸」二字,不妨譯作 Chinese coon。
「漢奸」本來是一個專有名詞,準確來說,只限於在兩國交戰時期,為敵國所收買而出賣本國利益的所謂「民族罪人」。
問題是,「本國利益」這四個字,戰爭時代還比較清晰可辨,在全球化的今天就很難說得清了:早就是你中有我,水乳交融,敵友難分;反而是那些高喊要保護本國利益的人,一概被視為「排外」、「仇外」、「民粹」、「法西斯」,而那些主張全球化的政治精英,哪怕賤賣本國資源,本國國民失業,遭受恐怖襲擊,還不是依然照樣拿著納稅人的血汗錢,風雨不改去接濟從來沒有停止過敵對的國家嗎?還有斯諾登之類,拿著美國的情報,吃著俄羅斯的糧,還號稱人民英雄呢。
從「漢奸」的定義來看,「黑奸」就更加莫名其妙。美國黑人又不是外國人,也同樣受美國國父寫下的憲法保障,黑人的利益難道是和白人利益對立,而不是一致的嗎,那到底誰才是美國利益的代表?同理,那些被稱作 Uncle Chang 的華人,如果認同美國立國精神,積極融入基督徒主流文化,不那麼像被壓迫的少數族裔,又有甚麼錯?如果美國好,美國「華人族群」又有甚麼理由不好?
過去的黑奸如何,大家去看「湯姆叔叔的小屋」就好;今天的黑奸如何定義?舉個例來說,奧巴馬當政時 Black Lives Matter 運動如火如荼,總統親身護航,娛樂明星紛紛出來站台,局外人如果只看主流傳媒,都會以為美國黑人又回到了三 K 黨私刑迫害的悲慘時代。
但還是有許多黑人反對這個運動,這一股聲音主要活躍於自媒體,都斥其罔顧事實,煽情編造,他們認為絕大多數槍擊案的黑人受害者,根本不是死於警察的種族主義,而是死於黑人本身的高犯罪率。換言之,大多數槍擊案是黑人殺黑人;另外,黑人的高犯罪率,也不是因為政治壓迫,而是福利主義造成父親缺席,單身母親獨力撫養兒女的畸形家庭狀態,歸根究柢,主要責任在自己身上 —— 持這種意見,就是「黑奸」無疑了。
響噹噹的黑奸代表,甚麼大法官 Clarence Thomas、經濟學家 Walter Williams、腦科醫生 Ben Carson、前國務卿 Condi Rice,一概不論其有甚麼個人成就,但凡背離「黑人要團結一致反抗種族主義」的政治路線,而主張個人當自強,腳踏實地,信仰上帝,擁護家庭倫理,力求擺脫「受害者心理枷鎖」,都無一例外份屬黑奸。而最近因為沒有加入「逢川必反」陣營淪為新一代黑奸的,有高球王 Tiger Woods、NBA 傳奇 Michael Jordan,以及說唱巨星 Kanye West。
今天「漢奸」的定義也一樣,譬如最近 3 個中國國民半夜大鬧瑞典青年旅館,但凡認為這 3 個人,行為乖張,蠻不講理,而瑞典人只是公事公辦,並無刻意辱華,從而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的聲音,都不能擺脫「漢奸」的嫌疑,例子不勝枚舉,就不再贅述。
Coon 和漢奸這兩個詞彙,文化背景十分相似:都有深厚的受害人心態,都有所謂「政治主旋律」所主宰,都十分痛恨獨立思考和思想自由。最諷刺的是,現實中名副其實的 Coon 或者漢奸,反而是那些口口聲聲代表整體利益的人,慣常用道德綁架個人自由,用身份政治挑撥離間,撈取政治酬庸。但凡有人想脫離這種少數(受壓迫)族群身份政治,就會遭到他們極盡羞辱的「污名化」攻擊。
但有一句老話不是嗎? “When you resort to name calling, you’ve lost the argument.” 所以呢,眼見各種漢奸、黑奸、納粹、法西斯、女權叛徒、種族歧視、伊斯蘭恐懼症的標籤愈是流行,證明愈多人在獨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