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開歷史長卷,不難找到刺殺事件。凱撒、林肯、馬丁路德金以及甘迺迪等歷史人物皆死於刺殺。直至現時,有關行刺的新聞亦屢見不鮮:金正男、前俄國特工利特維年科、記者卡舒吉等人,皆遭行刺而死。歷史學家及作者 Michael Newton 博士便形容:「歷史學家最苦惱的事,就是『行刺』這種行為永遠重演。」然而,行刺雖沒有停止,但從羅馬共和國的凱撒,到今天的卡舒吉,其性質似乎已發生變化。
動機個人化
動機是所有犯罪行為的重要條件,行刺公眾人物亦不例外。但據 Newton 的說法,驅動行刺者的因素亦正改變,19 世紀時的暗殺多出於理想主義,並與政治意識形態相輔。「即使是刺殺林肯總統的 John Wilkes Booth,他的行為雖然邪惡,但確實是憑藉心中認為正確的信念而為。」Booth 是美國戲劇演員,支持內戰的南方邦聯,因不滿戰果而行刺總統。
但隨時間推進,涉及政治的暗殺已截然不同,針對某一人物的刺殺行動開始背離原則。20 世紀是病態自戀刺客的崛起,目的在於一舉成名,哪怕是惡名。Newton 列舉當時就任總統只有 69 日的列根遇刺案:「當他試圖刺殺列根時,根本沒有任何意義,只為了名氣。」任 FBI 顧問達 17 年的法醫心理學家 Reid Meloy,在 2015 年發表的研究亦指,過去 20 年來,行刺往往是受個人無謂的不滿驅使。他又指:「這是充滿怨氣的報復式行為,他們認為自己的暴力行為完全合理。」
刺殺目標轉變
自 6、70 年代美國發生備受矚目的刺殺事件以來,要暗刺美國總統及其他知名人士,難度變得更高。Newton 認為:「過去 10 年發生的刺殺,多是些級別不高的事件,並非偶然。」意圖行刺的人無法向最高級別人物下手,只好轉求其次。他以 2016 年遇刺身亡的英國工黨國會議員 Jo Cox 為例:「相比總統、首相,議員更接近公眾。」Newton 補充:「但假如是 60 年代的美國,則民眾十分容易接近總統。」前述的甘迺迪正是在 1968 年遭暗殺。「當年不少拍攝競選活動的畫面皆顯示,人們可向他伸手或在混亂中觸碰他。故兇手能接近甘迺迪並不出奇。」
更具幫派色彩
過去,暗殺者均針對國家領袖,但在今天,一些異見人士或新聞記者,亦成為被刺的對象。Newton 點出兩者最大的分別「前者由處於弱勢地位的人實行,後者則由擁有權勢的人發起。沒有權勢的人行刺人大物時,他們是試圖在毫無力量的情況下,證明自己擁有一點力量」,「但發生由俄羅斯及沙特阿拉伯發動的暗殺則恰恰相反。當行動由國家執行時,便是對國家權力及影響力的彰顯。」Newton 形容這種刺殺別具幫派色彩,因為意味著所有人都不能避免被盯上的可能,而且屬帶恐嚇性質的宣傳。「最近的刺殺事件,加上現在的政治氣候都令人不安,昔日的規條正在瓦解。」
難以改變歷史
有人希望通過刺殺,改變歷史走向,自視行刺可以創造一個新時代。然而,根據麻省理工學院的經濟學教授 Ben Olken,對近 300 宗冀藉暗殺改變各地政治的事件分析顯示,暗殺次數雖多,但成功機會卻不高。「從 1875 到 2004 年,我們嘗試查找所有企圖暗殺領導人的事件。」Olken 發現只有約 59 次的行動成功:「其他事件裡,炸彈引爆、子彈射出,但目標倖免於難。」
即使成功殺死領袖,亦不一定代表能改變局面。Olken 同時發現,當專制統治者被成功暗殺,該專制國家成功轉型為民主國度的可能性只有 13%。至於發生在民主國家的暗殺事件,Olken 指:「很少能破壞國家穩定。針對民主領導人的成功行刺,並不會導致該國倒退成為獨裁政權。」對此,Newton 解釋暗殺者的心態:「他們錯誤地將機關與公眾人物看成一體。當你殺死總統時,湧上『結束一個總統時代』的感覺。但事實並非如此,總統之後還有副總統頂上」,「即便甘迺迪被殺,民主制度還是解決了總統大位懸空的問題,美國人的民主生活完全沒有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