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香港為引入外地醫生以解決本地醫生不足,在一大片爭議聲中通過了「免實習」方案。當大家以為曲終人散,保住了資格考試作為最後防線時,竟有部分議員再提出海外醫生「免試」方案,認為免試能提高「人才」來港的吸引力,可大大減輕前線人手不足問題。
筆者且先不表態有關中港兩地醫生資格互認這爭議。放眼世界,還有其他地方會「免試」、「免實習」讓海外醫生行醫執業嗎?歐洲經濟區成員國(EEA)可能就是香港各持份者的參考,而近年一直被人垢病的英國國家醫療系統(National Healthcare Services,NHS)當中的利弊,更應被決策者借鑒。
先談英國本土醫生的註冊制度。註冊者首先必須擁有英國醫學總會(General Medical Council,GMC)認可的醫科學士學位,並通過最少兩年的實習才可以註冊。如海外醫生希望到英國執業,就必須通過以下考試實習:
然而,英國身為歐盟其中一個成員國,國民的權利便直接與 EEA 掛勾,各歐盟國人民直接享有在歐盟區內的工作權,因此持 EEA 國籍並在 EEA 畢業的醫生,便可免試免實習,直接到英國行醫執業。這批外來醫生的確為英國的醫療系統紓緩了不少壓力。可是有利必有弊,這方便之門並沒有實際的考核制度,英國醫學總會根本無法確保這批醫生的質素,只能靠投訴機制去監管。
「免試」等於用病人去賭博各國的醫療水平一致,「免實習」便等於把文化上的磨合期也取消了,直接容許投入與人命有關的醫護工作,不難理解被投訴或出現事故的情況自然較多。結果投入去調查、聆訊及處理投訴的資源大大提升,效果適得其反。
筆者太太初到倫敦工作,便正正任職於英國醫學總會內的監管部門,專責處理醫生投訴個案和海外醫生考試的工作,從而得知 EEA 醫生需接受調查或聆訊的比例較其他海外醫生高。仔細分類後,更發現投訴個案集中於某幾個國家。原因當然是可理解的:國與國之間的教育水平、課程、醫療制度、文化及語言都大為不同。
一方面歐盟醫生能改善人手不足問題,但一方面某些歐盟醫生又為整個醫療系統帶來不少的負擔。人救多了,但整體系統上所需的資源卻也增加了,而事故亦同樣多了。
究竟質量重要還是數量重要?
性命攸關,此問題不能二選其一,吸引「人才」,當然是確保「人才」的質素,否則意義可在?
英國 NHS 的前車可鑒,對於是否應該推行「免試」,筆者希望各位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