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之外,日本開始反職場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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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飯桶嗎?」「光拿薪水不做事!」「為甚麼還死賴著不走?」

上述這些對話是否熟悉?如果這是你工作的日常,那可不是甚麼可以一笑置之的事。即便在最講究服從文化、凡事都以公司領導為主的日本,也已經對這類「職場霸凌」開罰。

大村(化名)日前就對他服務了 20 年的公司提出霸凌訴訟(Power Harassment),並在一審判決中獲勝。

身為該公司資深業務主管,替公司打下半片江山,有超過一半的客戶是他簽來,年薪曾經高達 1,000 萬日元,待遇算是頂級。但當訂單穩定之後,他成了老闆眼中坐領高薪的肥羊,又找不到理由開除,只能想盡辦法要將他踢出公司。

他先是被評鑑為「工作不夠稱職與薪資不符」,被轉調到不熟悉的營業部門;2010 年,被降職為課長,隔年再被轉調外勤,主要任務是尋找新客戶,但有一個條件:不准申領車費與油資。

為了省錢,大村只好騎單車去工作。儘管體力大不如前,他依然拚命,一年半內簽下十張訂單。業績表現不差,但他在 2015 年又被降為組長。

不僅如此,他的工作量暴增一倍,就連去洗手間也要向主管報告,在公司的行動也被監控記錄。2017 年,他因為關節炎導致右手肘與右膝蓋疼痛,要求請調內勤,得到的回覆竟是:「左手還是可以做事,只要練習就行了。」現在他每天清掃公司內的廁所,還有整理辦公室用品。

在忍氣吞聲十年後,大村最終沒有選擇離開,而是提出訴訟。他在受訪時泣訴:「真的很不甘心。我盡心盡力的工作,為甚麼遭受到如此的待遇?」

所謂的職場霸凌,其定義是「在具有優勢的條件下,以工作需要或超越工作範圍的言行,危害到職場環境的行為。」就算在公司中的職位不高,也可能在經驗、知識上具有優勢。換句話說,只要出社會工作,不論是誰都有成為加害人或受害人的機會。

日本厚生勞動省在 2016 年度調查中,有超過 5 成的企業表示,公司有預防、以及解決職場霸凌的機制。另一方面,職場霸凌的受害諮商卻是與日俱增,到 2017 年度為止,5 年內就增加 4 成,到了 72,000 件。

根據厚生勞動省的報告,職場霸凌分為「六大類型」:包含身體的攻擊、精神的攻擊、人際關係的孤立、過度的職務、過少的職務,以及侵害個人隱私。但是何謂霸凌,具體的分界仍曖昧不明。

根據「Nikkei Business」的報道,日本政府在 5 月 29 日的參議院會議表決通過,以法案規定,企業有義務針對職場霸凌設立防治措施。厚生勞動省今後將以具體的事例,定義職場霸凌的條件,做為 2021 年實際執行時的方針。

從最近的相關判例,除了「用空氣槍射擊」、「用工具毆打」等一目瞭然以外,「被電風扇長期持續對著吹」、「反覆表現不快的態度」等例子,也被認定是不合法的行為。另外,「以教育訓練為由抄寫職業守則」、「調動到與經歷不相關的體力職缺」等,也被認定為職場霸凌。

職場反霸凌專法的誕生,實際上會帶來甚麼改變?日本勞動政策審議會分科表示,企業的反霸凌政策不再只是「鼓勵」,更是「必備」條件。企業若未有具體對策,初步將進行指導與規勸,再來便是公佈企業名稱的行政制裁,可望推動企業加快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