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武器:重溫美國的布袋彈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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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彈是以布袋包裹小鉛球。 圖片來源:Rene Johnston/Toronto Star via Getty Images

近日,布袋彈成為香港警方的常用武器,而且使用方法受到廣泛爭議。在 8 月 11 日尖沙咀衝突,就有一名女士被布袋彈擊中,致右眼球爆裂。其實 1960 年代,布袋彈誕生至今,已造成大量死傷,在外國引起極大爭議。

布袋彈是以布袋包裹小鉛球,再以霰彈槍發射的武器。與橡膠子彈的源起相近,各國政府在 20 世紀一直研發低殺傷力武器,希望能夠在減低傷亡的情況下,管理人群。60 年代的美國,被黑人民運和反越戰運動所籠罩,示威、暴動非常常見,當時警察只能以警棍、警犬和水炮車做人群管理,對警察和示威者雙方都十分危險。60 年代,莊遜總統下令研究如何強化美國警隊的執勤能力,報告其中一個建議是研發非致命武器,布袋彈由此誕生,並於 1960 年代起應用到反越戰運動。當時布袋彈的設計非常簡陋,由 2 x 2 吋的布包裹 9 發鋼珠,秒速可達 400 英尺。

1971 年發生了第一宗布袋彈命案,一名 14 歲男童被警方開槍擊中胸膛後死亡,布袋彈被停用 17 年。時間過去,市民對命案的記憶淡忘了,美國警方也改良設計,大大減慢布袋彈秒速,重新包裝為「低殺傷力武器」再度採用。當警方用上胡椒噴霧和電槍也制服不了疑犯後,就會用上布袋彈。可是,布袋彈在往後幾十年,一直造成不少傷亡,其中一個原因是其準繩度本來就成疑,加上很多警察執法時,沒有依循指引,既沒有處於安全距離發射,也不是瞄準四肢。2005 年,喬治亞州哥倫布市,45歲男子 Lester Zachary 報稱要殺死自己的孩子,最後警方被以布袋彈擊中脾臟位置,導致內出血死亡。

到了 2013 年,伊利諾州森林公園市發生一宗令人震驚的命案,一名 95 歲老翁以拐杖和鞋拔威嚇同行人士,及後警方趕到,老翁情緒激動,拿起廚房刀,最後被警方以布袋彈制服,老翁最終因腹腔積血而死。到 2017 年 10 月,堪薩斯州太陽城又發生了一宗震撼的布袋彈命案。一名 42 歲男子 Steven Myers ,被指在酒吧外持槍醉酒鬧事,警員接報趕到後在一條大道遇到並試圖捉拿,他反抗時,警員在超近距離,以布袋彈槍擊他的胸膛,男人重傷不治。涉事警長 Virgil  Brewer,沒有接受過充足訓練,開槍前也沒有依法配備隨身鏡頭,所用的布袋彈也被指有違標準,其後被控謀殺。

值得一提,布袋彈的受害者不單止是人類,還包括動物。去年 10 月,澳洲廣播公司(ABC)便報道,自 2013 年起,塔斯曼尼亞的三文魚漁民共發射了超過 8,700 發布袋彈擊打海豹,令到很多海豹永久傷殘,以至死亡,事件受到多個動物權益組織譴責。美國的警察會以布袋彈擊打野生動物,2010 年,蒙大拿州一名警察甚至以布袋彈擊殺大黑熊,大黑熊因布袋彈殘留頭部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