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示威】國王失德動搖君主立憲制,問題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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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 14 日,泰國有示威舉起標語,表達對泰國君主制的不滿。 圖片來源:路透社

泰國示威浪潮發展至今,各地媒體報道的重點之一,便是當地改革君主制的訴求。香港便有倡議型媒體評論指,在君主立憲制度下,國王身為一國精神領袖,依然可「在國家陷於危機時作出一鎚定音的裁決」又云「這種王權若要生效就不能夠單靠憲法加持,國君本人的道德修養亦是其感召力的重要泉源」。然而,要求君主以道德素養臻善君主制,是否倒果為因,值得探討。

啟蒙思想家及法學家孟德斯鳩認為,理想的君主立憲,應是以固定和人所共知的法律,限制專制放任的君權。換言之,正因為君主有可能濫用王權,而需要用法律加以制約。英國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Kingdom)去年便在一項裁決中指出,君主「沒有政治權力,也沒有行使權力的道德權威(Moral authority)」。提倡君主以其道德權威,在關鍵時刻作一鎚定音的政治決定,本身便不符合君主立憲的精神。

道德修養與道德權威同樣從個人出發,而非講求制度規範。前任泰王普密蓬是一位極具道德權威、深受泰人愛戴的君主。但事實上,上世紀 30 年代泰國從君主專制步向立憲時,亦未見提倡君主的道德權威。1932 年 6 月 24 日,泰國中層軍官發動「暹羅立憲革命」(Siamese revolution of 1932),結束該國長達 7 個世紀的絕對君主制,代之以君主立憲制,對國王權力作限制。主力東南亞新聞的記者 Sebastian Strangio 認為,當年革命之所以爆發,原因之一之為泰國君主制在政治上的角色,所延伸的棘手問題。他指,革命令泰國人更致力提倡主權在民,反對傳統精英階層所主張、道德層面上的統治權。

本年 8 月,有泰國王室支持者上街,舉起前泰王普密蓬的肖像。 圖片來源:Lillian SUWANRUMPHA/AFP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稱,1946 年普密蓬成為泰王後,王室已決心重建以君主制為核心的政治體系。曾起草 1997 年「人民憲法」的時任首相阿南(Anand Panyarachun)曾形容當時的泰王「保留權力或道德權威」,可產生巨大影響,但前提是要謹慎使用。

建立道德權威,將君主制帶回政治核心,會出現甚麼問題?芝加哥大學國際法與政治學教授 Tom Ginsburg,曾在 2009 年撰文探討泰國政治。他在文中指,1932 年後,當地其實並未有不成文憲法維護泰王的地位,而是在民選政治人物與軍人爭鬥的數十年間,一點點建立起來。例如,普密蓬在 1956 年曾嚴厲批評當時的頌堪(Phibun)軍政府,軍政府的反應之大一度危及王室地位。但自 1957 年,受王室認可的沙立(Sarit Thanarat)軍政府政變成功後,王室便開始擴大權威,當地政治逐漸變得受王室及其認可的政變所左右。

Ginsburg 又形容,1981 年另一場政變後,泰王成功與社會中所有權威群體建立聯繫,確立自身為政治衝突的最終仲裁者,與日常管理國家的政治人物、官僚及將領分享權力。他指,泰王在關鍵時刻干預政治,是一種「非正式政治」行為,而非通過正式機構決策來行使權力;又形容國王對政治的頻繁干預,意味著治理體系,同時受規範內與規範外的權力共同約束。

他認為君主立憲下,一部分不成文憲法理應是「君主、國家元首受到尊重,並限制其干預政治領域」。不過,1992 年普密蓬曾任命阿南擔任總理,取代由國會提名的議員 Somboon Rahong,此舉完全缺乏憲法依據,仍普遍獲泰國社會接受。Ginsburg 引述評論,認為泰國君主立憲的問題在於當地「已經接受制憲此一程序,卻沒有接受憲法的理想與慣例,並反覆採用令人無法接受或不受約束的新做法,去解決問題」。英國「金融時報」指出,泰王在軍隊支持下,擁有相當大的權力。此一說法也許反映,泰國的君主立憲,並未能「限制君主干預政治領域」。

普密蓬在位期間,通過重大的政治危機,建立屬於自己的名聲,而非憑藉憲法制度的規範來鞏固君主地位。如此一來,繼任人便要在缺乏制度的情況下,繼續建立和鞏固君主權力。京都大學東南亞研究中心副教授 Pavin Chachavalpongpun 曾於 2017 年批評,沒有個人魅力的現任泰王哇集拉隆功,缺乏父親所具備的道德權威,因而要利用恐懼進一步鞏固君權。

君主個人行為,也許會影響民心凝聚,而君主立憲,便是要盡可能避免人為因素產生的政治惡果。回顧英國歷史,君主簽訂「大憲章」限制王權,正是以法律約束君主獨斷的先聲。人們難以指望每個君王都是道德完備的人,能單憑君王一人的好惡維繫君主制。同樣,跟君主個人問題相比,立憲不彰才是問題真正的根源。假如道德問題是關鍵,相信泰國示威者要求的,就不是限制君權,而是力諫國王要修身齊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