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富民與強國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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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繪中國清朝時期,農民栽種及採茶的畫像,B. Clayton 繪,1847 年。 圖片來源:The Print Collector/Print Collector/Getty Images

又有人問,中國歷史走不出王朝興衰的怪圈,如果是因為「無產階級」佔絕對主流,那麼當他們變成中產階級,問題不就解決了嗎?這似乎是一個簡單明瞭的答案,大概美國克林頓政府在 30 年前也是這樣想的。

確實有點耐人尋味,顯然關鍵在於財產這個因素。可以說,缺乏對財產、權利、政治關係的理解,是中國文化最主要的一個硬傷,即使在香港這樣富庶多年的商業城市,仇富依然是一股隱約潛伏的情緒。

在中國社會,貧富階級根深蒂固的對立,很有可能是刻意的選擇。譬如春秋時代最著名的一個賢臣管仲,就曾經主張「富民」,顯然是一個 Alternative 的治國之道,這才有大家都熟知的「倉廪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這句話。

然而,從歷史經驗來看,他這句話基本上是空談,因為普通的民很難有創富的渠道以及財富的依靠,所有的財富,一定是依附於權力所得,有了權力,甚麼都有,做甚麼都可以,根本無所謂禮節和榮辱。

管仲雖然主張富民,同時又覺得一旦國民有了錢,就會變得很難管:「民富則不可以祿使也,貧則不可以罰威也」—— 然而太窮也不行,動輒鋌而走險,刑法的威懾力不存,統治成本也很高。還是要想方設法使貧富均衡,但均衡的標準是甚麼呢?當然還是由權力話事。管仲雖然有富民的政治家胸懷,但君主永遠是最優先考慮,亦即「國」的利益必然優先於個人。

管仲是早期法家的代表,他的政策使齊國強大,成為春秋一霸。但是比管仲變法更加迅速高效(時間和統治成本更低)的是後來的商鞅,眾所周知,商鞅使秦國建立了一個軍國主義強國,這就不得不提,據說是假托商鞅之名的「商君書」。

「商君書」堪稱專制統治暗黑大法,其竅門可用「弱民」兩個字來概括,而弱民的要旨,在於使他們貧窮,除了滿足基本生存,其他多餘的財產都要想方設法剝奪。

商君書的邏輯是「民弱國強,民強國弱」,換言之,專制統治下的君與民,雙方的利益是對立狀態,這也可以解釋為何中國歷史讀起來如此費解:譬如史書中大書特書的「雄主」,通常都有四處征戰的霸業,或者在政治制度上諸多「搞作」,動輒中央集權,收歸國有,總之大權在握,就差不多是雄才大略。君主樹立威名,但國民到底生活在怎樣的狀態,從來不是中國史的重點。

由此推論,中國歷史上但凡記載王朝強大,則民一定是非常貧弱的,因為統治集團與被統治的民利益對立,只能實現「富國強兵」,沒有「民富國強」這回事。

王朝弱勢,普通人的生活是否相應有所改善?如果以晚清為例,因為洋人前來貿易,開放通商口岸,日子肯定比乾隆盛世好過。

再回過頭來說,管仲的富民,與後來法家的弱民,在本質上沒有很大分別(雖然效果上,管仲仁慈多了)因為他們考慮的都是君主的權,君主的利。如果民與君的利益一致,而不是相衝突,不就一天光晒了嗎?

如此簡單的答案,中國的專制王朝兩千多年都沒有「摸索」到,總不見得是智力的問題。

財產是一種政治權利,否則一概都是浮雲,所以,在中國社會,「富不過三代」是注定的。但凡財富都是依附權力所得,甚麼石崇、王愷、沈萬三、和珅、胡雪巖,無一例外,沒有法律的保障,更談不上尊重,在廣大無產階級眼裡,當然都是「不義之財」,和王位一樣,隨時「彼可取而代之」。否則,財產可以傳承累積,下一代不必由零開始,也就不必代代淪為韭菜。

眾所周知,英國民主制度的起源,可以歸結到對私有財產的保障(雖然當時指的是貴族的財產),但這個法律概念不是石頭裡爆出來的,而是由基督教信仰的「平等的自由人」而來。尤其是,平等不是財富平均,而是每個人同樣神聖和同等的法律權利 —— 這正是中國從古至今都缺乏,乃至根本無法理解的觀念,這就是為何中國主流的民意雖然喊著「等貴賤,均貧富」、「打土豪,分田地」,「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匀,無人不飽暖」,結果得到的卻是「奴役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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