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 披露為何而做?歐美看待「重要性」路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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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面對嚴重乾旱,多條主要河流乾涸,影響河道貨運,或打擊供應鏈。 圖片來源:路透社

歐美地區正在加強監管漂綠,美國和歐盟近年積極發展新的 ESG 披露法例,但兩地監管機構對「重要性」的理解和路線並不相同。歐盟走得更前,認為 ESG 披露除了是為保障投資者了解企業的 ESG 風險,也要揭示企業的環境和社會足跡;惟儘管其可持續披露願景更進取,同時卻偏離目前醞釀中的國際可持續發展報告準則。

去年 4 月,歐盟發佈「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 (CSRD),以取代先前的「非金融報告指令」(NFRD)。CSRD 將要求更嚴格的披露標準,覆蓋更多大型公司,企業披露將涵蓋氣候變化、污染、水和海洋資源、生物多樣性、循環經濟、社會和治理問題。歐盟計劃分三階段實施,本身受 NFRD 覆蓋的公司,將於 2024 年 1 月起要按 CSRD 匯報;而其他不在 NFRD 範圍內的大型公司,則需於 2025 年 1 月起按要求匯報;2026年 1 月起 CSRD 將適用於其他中小企業、小型信貸機構和專屬保險公司。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則一改長期以來不願規範 ESG 披露的傾向。今年 3 月,SEC 提出關於氣候相關披露的新規則,擬議草案要求企業披露其面臨的氣候相關風險以及對財務指標的影響。SEC 的提案現已公開徵求公眾意見,其分階段實施日期因公司規模而異,最早將於 2023 財政年度落實。如果該提案最終敲定,ESG 報告則由主要為自願披露的層面,變成納入監管層面。

歐美兩地監管機構的披露原則差異甚大。歐盟的氣候披露計劃,核心在於「雙重重要性」的概念,意思是指企業不僅需要報告環境問題對其業務可能的影響,還需要報告他們自身的環境和社會足跡,以揭示企業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美國 SEC 擬議規則中的「重要性」,則是旨在讓投資者在投資和投票時,能作出充分知情的決定。

負責制定國際會計準則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IFRS Foundation)組建「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委員會」(ISSB),正整合可持續發展的匯報準則,未來將成為最具分量的可持續報告參考準則。ISSB 採用企業價值方法,衡量可持續性如何影響公司的估值,目前的提案要求公司披露外部 ESG 風險對其業務的重大影響,但並未明確要求公司詳細披露其營運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有別於歐盟在可持續披露的強調「雙重重要性」。

而「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是全球廣泛採用的 ESG 報告標準之一,惟未有整合到 ISSB 的計劃之中。自 GRI 成立以來,應用「雙重重要性」一直是其核心主題,因其發展建基於多方持份者,深受工會和公民社會影響。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德勤刊登的評論提出,隨著 ISSB 走向舞台中心,需要解決一個疑問:可持續報告應主要作為降低投資者風險的工具,還是應作為企業責任的指標?該評論續指,如果 ISSB 正在考慮「雙重重要性」的弱化版本,這可能會鼓勵人們從 GRI 遷移到 ISSB 報告標準。商業機構或會釋出和接收錯誤信號,誤以為與環境對公司的財務影響相比,公司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屬於次要考慮因素。

美國 SEC 目前的提案,要求企業匯報對財務構成影響的氣候資訊,更接近 ISSB 目前的取態。GRI 行政總裁 Eelco van der Enden 則表示,他認為美國在未來 25 年內不會採取雙重披露,指如果美國監管機構想在公開報告中走得更遠,他們可以要求公司自願使用其組織的標準。他呼籲各國要有「政治意願」,以嘗試在國際層面上盡可能達成共識,避免各國各走各路。

ISSB 在今年年底前擬定標準,具體細則取決於收集到的意見。彭博社引述 IFRS 一名發言人指,IFRS 並非認為雙重要性不重要。ISSB 表示已經收到逾 800 封關於其提案的評論信件,未來數月,他們將審閱已提交的資料,並解決這些信件中提出的問題,包括雙重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