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開除 FBI 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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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e fired. Exit. 圖片來源:路透社
You’re fired. Exit. 圖片來源:路透社

當聯邦調查局(FBI)局長科米(James Comey)從電視新聞中得悉自己已被辭退,他還以為是惡作劇,畢竟他正在向 FBI 人員訓話,而且並無收到任何官方通知。然後情節發展就像「飛黃騰達」(Apprentice)一樣,他被傳召到一間辦公室,被開除了。

事件發生於 FBI 著手調查杜林普競選團隊與俄羅斯的關係期間,特別是科米要求司法部提供消息來源不久,動機自然可疑,白宮顧問聲稱此舉並非掩飾,杜林普解釋科米「做得不夠好」(”he was not doing a good job”),亦無阻輿論將之與「星期六之夜大屠殺」(Saturday Night Massacre)比擬:1973 年 10 月,特別檢察官確斯(Archibald Cox)要求時任總統尼克遜(Richard Nixon)交出水門事件(Watergate scandal)的相關錄音,後者引用行政特權回絕,並要求司法部長辭退確斯,司法部長及副部長不從,先後辭職。一年後水門事件錄音帶公開,證實尼克遜曾要求 FBI 停止相關調查,彈劾之聲頓時四起,尼克遜三日後下台。此後 44 年至今,只有尼克遜一位美國總統將調查自己的官員解任,杜林普在敏感時刻打破常規,難免啟人疑竇。

美國總統有何權力開除 FBI 頭目?自 1924 年成立起,FBI 局長一職理論上由司法部長委任,但長年一直由初任局長胡佛(J. Edgar Hoover)署理。參議院多次動議將 FBI 局長改為總統任命,直至 1968 年方才成功通過「綜合犯罪控制與街道安全法」(Omnibus Crime Control and Safe Streets Act of 1968)修正案,規定該職由總統任命,再經參議院確認,此後美國總統方才有權辭退 FBI 局長。參議院亦可以瀆職為由彈劾,以三分二票數開除任何一位公務員,FBI 頭目亦不例外。

尼克遜與杜林普有過交情,曾嘉許他「假如從政將會成為贏家。」 圖片來源:紐約時報
尼克遜與杜林普有過交情,曾嘉許他「假如從政將會成為贏家。」 圖片來源:紐約時報

第一位獲總統委任的 FBI 局長是格雷(L. Patrick Gray),尼克遜視其為胡佛永久接班人,不過相比胡佛坐任半個世紀至死方休,格雷一年之內便因銷毀水門事件相關文件受壓主動下台,事件亦導致 1976 年國會通過法案限制委任執法長官任期不得超過十年,同時壓制 FBI 的勢力範圍,以防胡佛式盤踞當局隻手遮天的情況再現。

科米並非第一個被開除的 FBI 局長。列根(Ronald Reagan)提名的 FBI 局長塞申斯(William S. Sessions)過渡至克林頓(Bill Clinton)任期,但被司法部門指控行事不合道德審查,包括多次擅用 FBI 飛機探望親友,經司法部長批准後,克林頓將塞申斯解任,其後允許曾協助調查過自己的檢察官弗里(Louis J. Freeh)接替局長,安排對克林頓不算有利,但因顧忌政治風險,他並無就此向新任局長動刀。

尼克遜與杜林普有過交情,曾嘉許他「假如有心從政,將會成為贏家。」兩人同樣不屑法律成規,敵視傳媒,連語言偽術亦異曲同工,加上今次炒魷爭議,杜林普愈來愈似尼克遜翻版。得到尼克遜的祝福,很可能是一語成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