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康宇:創意之都 —— 倫敦背後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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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不少行內人都漸漸認為倫敦不再適合發展創意產業。

如果英國是執歐洲創意經濟之牛耳,毫無疑問倫敦就是英國創意產業最心腹之地(註)。在英國小說家夏洛特(Charlotte Bronte)筆下形容為「文藝精神瀰漫於空氣之中」(The spirit of this great London which I feel around me.),數百年來孕育出無數優秀作家、偉大詩人。在 2014 年,倫敦創意產業的經濟貢獻(Gross Value Added,GVA)就佔全英國近一半(47.6%)。雖然每年都有數以千計年青人去「創意之都」追夢,但近年不少行內人都漸漸認為,倫敦不再適合發展創意產業。筆者亦有幸旅居倫敦數月,認為不少經驗值得香港借鑑。

近年倫敦的生活質素不斷下跌,除了因為是空氣污染、交通擠塞的問題,還有香港人感同身受的租金飆升、快樂指數下降等等。但能影響創意產業發展的,還有其他更深層次的問題。

倫敦雖有活力,但長期被批評文化單一、過分「英倫主義」,不適合歐洲其他國際品牌發展。例如雖然非白人人口( 黑人「Black」、亞裔「Asian」、少數族裔「Minority Ethnic」,即所謂「BAME」)佔倫敦 3 分 1,但在英國廣告公司有接近 9 成員工是白人,在管理階層的 BAME 更少之又少。尤其是在脫歐陰霾下,將來歐洲創作人要在英國工作,極可能需要申請簽證,大大減低倫敦對歐洲專才的吸引力。

去年 10 月,手機租車程式 Uber 因為「公眾安全」問題不獲倫敦政府續牌,令數以百萬計的用戶和近 4 萬名 Uber 司機大失所望。政府文件指 Uber 並沒有對司機進行背景審查,部分 Uber 司機涉及非禮乘客等嚴重罪行;又指 Uber 司機沒有健康證明,可能危及公共健康。和香港一樣,Uber 等主打「共享」的商業模式,危及一眾既得利益者,受到的士公司的強烈反對。政府作為市場的監管人,理應有足夠的遠見及智慧平衡各方利益。以如此牽強的理由禁止 Uber,令其他手機程式公司及相關投資者不禁懷疑,倫敦是否歐洲當中最適合投資創意產業的地方。

加上一開始提及租金飆升等因素,近年不少英國公司都將辦公室搬離倫敦伯明翰曼徹斯特等城市例如英國電視台 Channel 4 就正計劃搬到伯明翰脫歐之後歐洲創意經濟發展會否重新洗牌,大家拭目以待

註:創意經濟(Creative economy)與 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ies)在政策文件上有不同定義,行外人普遍將兩詞互用。創意產業是指政府在政策文件上,指定的 13 個文藝創作行業(詳見另文);創意經濟則包括創意產業內外的創作職位,例如飲食業並不屬於創意產業,但受飲食集團聘用、該飲食集團旗下的市場推廣部門員工,就計算在創意經濟之內。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作者為英國劍橋大學社會學博士。曾於香港任職媒體公司及公關部門,對創意經濟發展略知一二。熱愛香港文化,深信香港能成為亞洲最有文化實力的國際大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