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英國是執歐洲創意經濟之牛耳,毫無疑問倫敦就是英國創意產業最心腹之地(註)。在英國小說家夏洛特(Charlotte Bronte)筆下形容為「文藝精神瀰漫於空氣之中」(The spirit of this great London which I feel around me.),數百年來孕育出無數優秀作家、偉大詩人。在 2014 年,倫敦創意產業的經濟貢獻(Gross Value Added,GVA)就佔全英國近一半(47.6%)。雖然每年都有數以千計年青人去「創意之都」追夢,但近年不少行內人都漸漸認為,倫敦不再適合發展創意產業。筆者亦有幸旅居倫敦數月,認為不少經驗值得香港借鑑。
近年倫敦的生活質素不斷下跌,除了因為是空氣污染、交通擠塞的問題,還有香港人感同身受的租金飆升、快樂指數下降等等。但能影響創意產業發展的,還有其他更深層次的問題。
倫敦雖有活力,但長期被批評文化單一、過分「英倫主義」,不適合歐洲其他國際品牌發展。例如雖然非白人人口( 黑人「Black」、亞裔「Asian」、少數族裔「Minority Ethnic」,即所謂「BAME」)佔倫敦 3 分 1,但在英國廣告公司有接近 9 成員工是白人,在管理階層的 BAME 更少之又少。尤其是在脫歐陰霾下,將來歐洲創作人要在英國工作,極可能需要申請簽證,大大減低倫敦對歐洲專才的吸引力。
去年 10 月,手機租車程式 Uber 因為「公眾安全」問題不獲倫敦政府續牌,令數以百萬計的用戶和近 4 萬名 Uber 司機大失所望。政府文件指 Uber 並沒有對司機進行背景審查,部分 Uber 司機涉及非禮乘客等嚴重罪行;又指 Uber 司機沒有健康證明,可能危及公共健康。和香港一樣,Uber 等主打「共享」的商業模式,危及一眾既得利益者,受到的士公司的強烈反對。政府作為市場的監管人,理應有足夠的遠見及智慧平衡各方利益。以如此牽強的理由禁止 Uber,令其他手機程式公司及相關投資者不禁懷疑,倫敦是否歐洲當中最適合投資創意產業的地方。
加上一開始提及租金飆升等因素,近年不少英國公司都將辦公室搬離倫敦,到伯明翰、曼徹斯特等城市,例如英國電視台 Channel 4 就正計劃搬到伯明翰。脫歐之後歐洲創意經濟發展會否重新洗牌,大家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