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拍開瘋狂喜劇的荷里活演員,很想有機會拍到風格截然不同的言情作品。以前,比較困難,Jim Carrey 拍到「真人 Show(The Truman Show)」,仍然只被視作喜劇,要直到「無痛失戀(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大眾層面才有點改觀。近年最成功轉型例子可能是 Steve Carell,但不要忘記他幾乎是一刀切,拍過「獵狐捕手(Foxcatcher)」後,接近絕跡於「特務 S 嘜(Get Smart)」之類的笑片。自己喜歡做的,跟大家喜歡你做的,從來存在鴻溝。Melissa McCarthy 算比較幸運,剛剛才推出「賤偵 Madam 摷公仔(The Happytime Murders)」,年底竟然有一齣拿來問鼎獎項的「大老作家(Can You Ever Forgive Me?)」。既能搵食,又能 show off。雙贏。
「大老作家」改編真人真事,講一個擅長撰寫名人傳記的落難作家,為生活,偽造名人親筆書信以作售賣用途。因為文筆過人,所以目中無人,不肯社交應酬,連整理儀容也不屑。這個世界,不是容不下臭寸或者孤僻:已成功者,有幾難相處,也會被視作型格的一種;未成功的話,則除非靠阿爸阿媽可以成事,完全不用倚賴他人輔助,否則,幾有才華也註定被遺棄。何況,有沒有才華,其實主觀,世界話你無,得你自己覺得自己有,即係無。
按照個人喜好行事,多數沒有好收場。Melissa McCarthy 可能也不太喜歡跟布公仔講色情笑話。找她扮演這位孤芳自賞不肯妥協的失敗者,別出心裁。虛偽才有前途。我們對真偽的追求,界線原來不是想像的高。名人書信,收藏者除了重視親筆簽名,更重視內容的趣味性;電影主角因此發揮自己獨有的專長,按照名人性格筆觸,創作當事人也想不出的金句,滿足顧客需要。是創作,對主角來說,更是人生中最好的創作。是真或假,有重要性嗎?對買家來說,明知是偽造,也沒有所謂,只要有娛樂性。最緊要他人忍得住別開口說出真相,便人人開心求仁得仁。故事結局,從來抗拒販賣自己經歷的作家,經過真實事件後,發現自己終於有經歷值得販賣,譜成小說,大受歡迎,光明正大地一鋪翻身。用一種最真實的方法販賣虛偽,算真實,還是虛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