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夫婦別姓」的日本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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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路透社

偶爾聽到,說夫婦別姓『只是女性主義者的主張』、『怎麼又說這個啊』之類的聲音。這次改由男人、而且像是資本主義象徵的傢伙,提出(夫婦同姓造成的)經濟損失。當中無關政黨無關男女。希望讓多些人聆聽就好。

這番話的青野慶久,有別於一般日本男性,他在婚後選擇隨妻姓。但他作為軟件開發商 Cybozu 的社長,除了他本身的銀行戶口及護照等需要改名,也要更改公司股票名而花費了 81 萬日元,令他感到費時失事。他在去年聯同另外 1 男 2 女,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訴,指「戶籍法」規定兩名日本人結婚後需用同一姓氏,但日人與外國人結婚則可選擇別姓,違反「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憲法,向國家索償 220 萬日元。

本週,東京地方法院作出「戶籍法」並未違憲的判決,駁回訴求。這與 2015 年最高法院的判決相同。當年原訴指「夫婦同姓的規定,實際上是強逼女性改姓的歧視行為」,但最高法院以「並非僅要求女方改姓」及「夫婦使用同一姓氏作為家庭名稱的做法已在社會成形,具有合理性」為由,判定「民法」中夫婦同姓的規定合憲。對判決感到遺憾的男士,不只青野一人。

大和久將志與三隅順子「結婚」27 年,至今相處融洽,但戶籍上他們並非夫婦。「太太的職場不允許她在婚後沿用舊姓,我們心想『真令人困擾啊』,於是立即簽紙離婚。」這樣過了近 30 年,大和久仍然氣憤:「我很難理解,那些反對夫婦有權選擇不同姓氏的人是甚麼心態。這件事非常複雜,並非擴大別名使用範圍就能解決。」他反問:「國家妨礙個人追求幸福,是怎麼一回事?」

青野坦言,宣佈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訴以後,大量的反對及責難撲面而來,包括「夫婦想用不同姓氏,純屬任性」、「喪失家庭整體感」等。在他眼中,這些人有點多管閒事。「說到底,我們爭取的只是『選擇權』,跟不想選擇的人毫無關係。」 不過青野仍會逐一鄭重回覆,只是有時被指「不可不維護日本的傳統」,他會反諷一句「那你明天開始去留丁髷頭啊」。

事實上,「夫婦同姓乃是日本傳統」這個說法,本就受到質疑。在最高法院作出合憲的判決後,「日本經濟新聞」編輯委員大島三緒撰文反駁,指江戶時代之前多數人都沒有姓氏,明治政府推行戶籍管理時,初次規定夫婦同姓,到 1898 年頒佈「明治民法」才正式確立。再者,一些日人希望沿用舊姓以保留原生家庭的承傳,若說憂慮「傳統家庭制度崩潰」而反對,倒成雙重標準。

但如今繼最高法院,東京地方法院亦判定夫婦同姓合憲,青野在準備上訴的同時,把希望寄予修法之上。「若有『國會率先採取行動修法』這個奇跡發生,我會撤銷訴訟。」然而,前總務大臣野田聖子去年受訪時說:「修法的最大敵人,是男性議員的漠不關心。」她指婚後改姓的人當中,96% 都是女性,由於幾乎所有男議員都無此經驗,或許「不太明白為何會有『夫婦別姓』的需要」。

這一點正是青野爭取「選擇性夫婦別姓」的初衷,他希望讓大眾明白到,這不只關於女性或是家庭,其實還關於整個日本社會。「所謂的富裕社會,是指有所選擇。不是只能吃飽,而是既有飯也有麵包,才是富裕的狀態。多元化對經濟發展亦很重要,也能令各人更感幸福。」他相信:「從強制夫婦同姓改為夫婦可選別姓,可使人尊重有別於自己的人。這會是個很大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