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例看出日本有多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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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亞洲最強大的民主大國,是全球自由陣營重要的一員;其創意工業和尖端科研亦讓很多人折服。可是,在政治自由和經濟創新以外,日本社會同時又十分保守,家庭和性別議題特別受爭議。美國密芝根大學日本研究專家 Allison Alexy 就在「東亞論壇」發表評論,呼籲日本改革 19 世紀流傳至今的家庭法,因為法例明顯帶有性別歧視的色彩。

Alexy 提出兩個例子。第一是「日本民法典」第 733 條「女性再婚期限」(女性の再婚禁止期間),規定「女性在離婚和取消婚約的 6 個月之後才能再婚」,立法原意是女方離婚後,如果短時間內就再婚兼且生下孩子,可能會產生父親身份的爭議。這項條文沒有規管男方的再婚期限,當然帶有性別歧視色彩,於是多年來都有女權分子希望推翻法例。2015 年,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認為「超過 100 天的部分」違憲,日本國會在翌年把期限縮減到 100 天。

第二個例子是關於離婚後,孩子所屬的問題,與 100 天期限直接相關。「日本民法典」第 772 條規定,「女性結婚 200 天後產下的孩子為現任丈夫之子,離婚後 300 天以內產下的孩子為前任丈夫之子」。可是,很多時在離婚程序正式完成之前,婚姻已經破裂,雙方分居,女性可能已經與新伴侶發生性關係。其實,以現今科技水平,要做親子關係鑑定也絕非難事。台灣本來也有相關法律,但早在 1998 年已經刪除。

現時,家庭法將很多女性置於險境。日本大部分的離婚個案都要經男女雙方同意,如果其中一方有家暴問題,根本就難以達成協議,有時商談離婚甚至會進一步激發暴力。很多家暴受害者在完成離婚程序之前(有些人甚至提出過),就已經搬走,與新伴侶同居。如果這個時候,女性懷孕產子,小孩的爸爸就會自動歸於有家暴傾向的法定丈夫。當然,親生父母有可能透過親子關係鑑定推翻結果,惟程序不單複雜,根據 2014 年最高法院判決,法庭也可能不會受理。

有些父母就因此未有為小孩申報出生(當然也有逃債等其他原因),而變成「黑戶孩子」。日本的戶籍與公民身份相扣連,黑戶孩子無法享受國民基本福利,譬如教育,當然也無法申請護照和銀行卡。根據官方掌握的數字,日本全國無戶籍人口大約有 800 人(當中 7 成與父親身份問題有關),但學者估計,實際數字其實高達大約 1 萬人。他們飽受社會和制度的歧視,也失去很多權利和機會。Alexy 認為,所有的父母都不應作出這樣的決定,但終究要透過法制改革,從根本改善問題。

而在今年 2 月,日本法務省也宣佈研究廢除女性再婚期限,「300 天」規例則會保留,而如果女方生小孩時已經再婚,就可跟隨新丈夫。政府希望可以在 2022/23 財政年度期間完成修例。Alexy 認為新修訂踏出了重大的一步,日本政府仍要持續改革家庭法,例如現時仍規定男女方要有共同姓氏、離婚後雙方不可對孩子擁有共同監護權等。日本出生率持續低迷,法律有必要提供更理想的性別環境,讓年輕人組織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