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傑:蘇格蘭的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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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21 日,有民眾在唐寧街對出,抗議政府動用「蘇格蘭法案」第 35 條阻截蘇格蘭的「性別認同改革法案」成為正式法律。 圖片來源:Mark Kerrison/In Pictures via Getty Images

自從英國脫歐,蘇格蘭一直密謀再次公投獨立。這次英國的蘇格蘭首席部長施雅晴,大力促成在蘇格蘭議會通過「性別認同改革法案」,容許只有 16 歲的青少年,不需要醫學診斷就可以申請性別認可證書。

然而蘇格蘭議會通過的此一要求,必需在倫敦的下議院接納通過。英國政府的蘇格蘭事務大臣張毅德,以此例無助性別權益為理由,宣佈英國政府會動用法例第 35 條,宣告蘇格蘭的「性別平權」決議無效。

此舉令施雅晴大為震怒,聲稱要控告英國政府,在法院解決。

16 歲是一個很有爭議的年齡,不但生理發育未成熟,對性別的認知,還沒有完整的意識。如果 16 歲就決定變性,根據蘇格蘭議會通過的全新意念,該 16 歲的子女可以直接接受變性手術。

16 歲可以變性,如同 16 歲就可以懷孕。世界上又有幾多個 16 歲就懷孕的少女,十年後不會後悔當晚也此一倉促的決定?

然而何為「成年」?西方在投票權的年齡合法性,一百多年來一直有爭議。最初是 21 歲可以投票,然後下降到 18 歲。16 歲是最新的所謂「合法年齡」,但大前提必須是:一個國家的教育要相當的成熟與完整,方令 16 歲的人一般能作出理性的抉擇。

蘇格蘭事務大臣張毅德引用第 35 條否決「性別認同改革法案」。 圖片來源:JESSICA TAYLOR/UK PARLIAMENT/AFP

在抖音和社交媒體氾濫的今日,一名 16 歲的少年(還不能界定為青年),到這個年齡,有平均十年的網絡通訊和玩電子遊戲的經驗。網絡世界對一個剛慶祝 16 歲生日的少年人的影響,令他的心智,與一百年前大為不同。

19 世紀英國還有童工:12 歲就要去工廠工作的兒童,到了 16 歲,必經歷人世間現實的辛酸,與人性的光明和黑暗面都有現實的體驗。雖然生理上的成熟,幾百年甚至幾千年的時序都沒有改變,但心理健康和人生觀,到了 21 世紀,就不可以將 16 歲的新人類與一百年前的同齡人比較。

即使在華人社會,一個 1930 年出生的人,可以在 12 歲經歷了中日戰爭,逃難和饑荒,見識過家庭的破碎,那時候這個年齡可以很成熟,因為面對生活的艱辛現實,別無選擇,必需咬緊牙關,照護眾多的弟妹。

今日的西方,子女平均兩名,家庭交流疏離,長期在書房 Online。16 歲的人對世界的人性的認知有限,雖然網絡世界會提供大量他父母和祖父母同齡無法獲得的資訊。然而資訊是否等同知識?知識又是否等同思考分析能力?倫敦的中央政府,著眼考慮的正是此一層面。

但是蘇格蘭獨立的情緒也不可低估。通過 16 歲可以申請變性此一法例,如果被倫敦否決,很容易演繹為無法獨立之下的更大焦慮。

本在這兩個問題,在理性上並無關連,但在網絡資訊世代,沒有關連的事,也可以有。蘇格蘭的父母會暗中支持倫敦的否決,但蘇格蘭的年輕下一代,卻不一定。左翼意識形態的滲透,畢竟在哈里和梅根的興風作浪之下,就在大西洋兩岸成為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