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合約令經濟學家頭痛。 圖片來源:路透社
中國式合約令經濟學家頭痛。 圖片來源:路透社

今屆諾貝爾經濟學獎授予 Oliver Hart 和 Bengt Holmström,表揚兩人「對合約理論的貢獻」。由於合約無法完全釐清,因此必須介定權責,一般愈清晰愈理想,但亦有國家反其道而行。對經濟學家沈聯濤及肖耿而言,自改革開放起,中國採用的是「不完整合約制」,即下放部分權利(如土地使用權)及利益,激發民間工作意欲,而主控權仍在國家手中。作為過渡手段,不完整合約制能起緩衝作用,然而一變長期政策,就開始滋生官員貪腐、社會不公等流弊。時至今日,中國模式依然「缺乏」合約精神。

沈聯濤和肖耿認為,所謂改革開放,並非完全揚棄計劃經濟,從頭轉型至市場主導,而是通過一張不完整的合約,有限引入市場經濟,背後仍由政府嚴格控制。

例如 1980 年代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乃至 1990 年代的「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下放部分決策權予農民及經營者,容許囤積私產(「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 剩下全是自己的」),以刺激民間工作意欲,從而促進生產效率。

1994 年的「分稅制改革」奉行同一模式,中央以事權向地方政府換取稅收,包括將土地及經濟發展權下放予市縣官員;近年影子銀行業務一樣,政府默許信託及網上金融平台,同時嚴格控制行業運作。以上權利分配並不清晰亦不完整,民間無所適從之餘,由政府主導合約,又容易釀成濫權貪瀆。

農村地權分拆之下,城鄉地價懸殊,拉闊貧富差距。 圖片來源:路透社
農村地權分拆之下,城鄉地價懸殊,拉闊貧富差距。 圖片來源:路透社

例如,農村家庭承包制規定,農地由本土農民集體擁有,但土地使用權卻批予個體戶,有效期為 30 年。公有制下,農民無法以市價賣地,一來有礙地區發展,二來城鄉地價懸殊,地方政府權大,又促成官商勾結,造成大批農民家園被拆遷強拍。

企業改革方面,國企獲得決策自主權而毋須自負盈虧,有盈利有錢分,蝕本時變壞帳,銀行埋單。今年里昂證券估計,中國壞帳造成超過 1 兆美元潛在損失,去年不良貸款率比官方數據至少高 9 倍。

國企有權無責,正是不完整合約制的產物,而且負面影響並不限於經濟層面。殭屍企業除了效率低下、產能過剩之外,嚴重滋長政府貪腐、環境污染、社會不公。沈肖兩人認為,中國必須就經濟及司法改革,完善物業及合約的法律制度,釐定並保障「完整產權」,完成市場化及私有化,才有機會走出今日政經困境。

「供給側改革」在中國吹捧已久,殭屍企業、海綿企業依舊存在。面對經濟衰退,政府一方面限制資金外流(例如最近限制銀聯卡買香港保險),另一方面進一步擴大投資,重回投資主導的老路。表面上是經濟問題,事實卻是不完整合約制將政治與經濟利益牢牢捆綁,經濟改革等於政治改革,一個政策改動,動搖全國官商既得利益。中國素來穩定壓倒一切,「習核心」現嚴厲肅清異己,但過程不可能沒有反撲,加上地方政府尾大不掉,所謂改革最後或會淪為朱鎔基式小修小補,不應抱有過高期望--甚至任何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