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用錯得最離譜的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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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亞當斯在內的五人小組(Committee of Five)共同草擬「美國獨立宣言」,並於 1776 年 7 月 4 日獲得通過,此日成為美國獨立紀念日。 圖片來源:Kean Collection/Archive Photos/Getty Images

最近聽到有評論員將世上不同國家,分為自由和保守兩大陣營:即美國、英國、日本等自由國家,和支持香港立「國安法」的古巴、埃及、緬甸和沙特阿拉伯的「保守」國家,真是啼笑皆非。

保守,大概是中文用錯得最離譜,和誤解最深的兩個字:自由對立的,是專制、奴役;開放對立的,是封閉,都不是保守,可是莫名其妙地,保守卻先天淪為了貶義詞,時至今日,形容一個人食古不化,觀念守舊,脫口而出就是「保守」,也就不奇怪上述這些國家居然被稱為「保守陣營」,甚至有香港人把美國共和黨選民,視若「美國藍絲」,鬧出這等荒唐的笑話。

保守,是從英文 Conservative 翻譯過來,中文本身沒有這個概念。以當今西方的政治光譜而言,和保守相對的是左派的「進步」,並不是詞義被 Liberal 所佔用的「自由」。(以今日 Liberal 的立場來看,譯作「解放派」,倒比「自由派」更合適。)

在王權統治上千年的中國,缺乏貴族的分權,朝臣都是君主的奴僕,無所謂共和派,也無所謂保皇派,和英國政治傳統完全不是一回事。只有在面臨重大危機,譬如對外戰爭的時候,朝廷才形成主戰派和主和派的對立,但是按照中國史書的道德標準,一般都以主戰代表進步和正義;一主和就是貪生怕死,大概是這個邏輯,但凡主張妥協談判,避免大規模動蕩的立場,不知不覺與「保守」掛上了鈎。

然而甲午戰爭的時候,見識過世面,懂一點外文,具有和「國際接軌」的意識的洋務派,是反對開戰的一方;堅持讀聖賢書,開口閉口「祖宗家法」、「華夷有別」的「清流」,則主張不惜一戰,可是歷史書卻將這群人封為「保守派」,只能說是錯得一塌糊塗。

世上國家並不是分為自由和保守兩大陣營,恰恰相反,以美國、英國為首的西方文明,是建基於以基督信仰為核心的保守主義,甚至可以説,因為保守,才有自由。

英國的保守黨,或美國的共和黨,是相對於主張平等的左派政黨,更傾向於自由,才稱為保守。

他們保守的是信仰的根基,由信仰而來的法律和秩序,由法律和秩序保障的自由,普通法的原則必須符合自然法,自然法又是從上帝的永恆法而來,個人自由歸根究底是由神所賜予,因此美國總統手持聖經,呼喊 Law and Order,和專制國家要求的「守法和穩定」,有本質的區別,怎麼可以混為一談呢?

美國國父之一亞當斯(John Adams),著有一本小冊子「關於政府的思考」(Thoughts on Government)曾如此解釋:設計政府的初衷是為了社會的幸福,正如神學家和道德哲學家一致同意,所有追尋真理的人,都明白人類的幸福和尊嚴在於美德,政府制度若以美德為原則和基石,才能更好地推進人們普遍的幸福。他更引用米爾頓(John Milton)的詩句自喻:

我所做的,不過是根據已知的古代自由的法則,去推動時代掙脫羈絆。
I did but prompt the age to quit their clogs, By the known rules of ancient liberty.

其中最關鍵的是「古代自由的法則」,也便是保守派對於自由的理解,如果沒有此一法則,如何能推動時代向正確的方向轉變?大刀闊斧,說改就改,全盤推翻,又再走回頭路,都以「進步」為名,這樣的事情還見得少嗎?

中國的五四運動,喊出了民主、科學的口號,但追求民主科學的目的是甚麼?我懷疑,連革命家自己也不知道,因為他們從來也沒有理解過「古代自由的法則」是甚麼,恐怕許多人以為自由便是隨心所欲、無法無天,逍遙快活,那麼,在社會轉變過程中,到底要改掉甚麼,保守甚麼,時代的羈絆是甚麼,他們怎能正確判斷呢?

中國的儒家文化,王權統治,本身是專制傳統,難道要保守的是這些「核心價值」嗎?從根本上而言,中國並沒有符合英美保守主義標準的政治立場,因此,滿清的君主立憲制不可能得到認可,從民國開始,一直延續「進步」、「革命」的道路,只有左和更左;改良,必然不敵革命;革命不徹底的,又必然被徹底革命的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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