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大選進入倒數階段,很多朋友心裡還是七上八落,因為 4 年來,美國主流媒體(MSM)不遺餘力日夜毀謗 Trump,至今還在頑抗,但是最近「紐約客」的一位作家 Jeffery Toobin 的醜態也不慎曝光,再結合拜登小兒子的醜聞放在一起看,不禁令人聯想起「千與千尋」裡清理河神的一幕。
確實,許多美國人不關心世界,沒有國際視野,也不讀歷史,難怪香港人聽到 Redneck 這種有些語含貶義的名詞,便潛意識將他們和「藍絲」相提並論。
可是不要忘記,去年香港區議會選舉和今年台灣總統大選的結果。我們總不能假設,有份投票的 300 萬香港選民當中,有七成人都了解國際政局,有清晰的政治理念;以及投票給蔡英文的 800 多萬台灣人,也都對半個世紀以來的美中關係、台海形勢了然於胸。那麼,到底甚麼時候才能相信「民意」,是不是也要像「紐約時報」等知識分子精英那樣,一旦民意潮流對自己不利的時候,就搬出「提防民粹」的正義之詞?
美國的民意到底如何,跡象並不難察覺:首先 4 年前,即使希拉莉所得的普選票,多出近 300 萬張,但在選舉人票的制度下,她還是輸很多。據我們在香港接收到的消息 —— 當然主要來自紐約、洛杉磯等多移民多元化的大城市,那些讀過大學、泡咖啡店,在海邊跑步健身的人 —— 就是因為那些「鄉巴佬」都出動了。
那些鄉巴佬(或者 Redneck),遍佈廣大的 Heartland,很多人沒有出過國,甚至也不願去東西岸當甚麼「紐漂」、「洛漂」,但根據美國立國的構想,他們恰恰是民主制度的最重要支柱。
這幾乎是中國人無法理解的一件怪事,因為「鄉民」在中國文化裡一直是貶義詞,他們往往是頭腦閉塞、觀念落後,沒見過世面,貧窮甚至野蠻。但這似乎並非中國傳統文化的偏見,托克維爾在名著「論美國的民主」裡提到,在歐洲大陸同樣如此,「一個鄉鎮自由的國家都沒有」,而美國是特例。鄉鎮(Township)的自由並不常見,最容易受到中央集權政府侵犯,因此,捍衛自由,首先是捍衛鄉鎮的自由,使鄉民所習慣的生活不受侵蝕。
根據這本書的第五章所述,鄉鎮幾乎是天生的(出於上帝之手),只要有人聚集,就能自行組織起來的共同體。美國的鄉鎮生活,可以說每時每刻都使人感到與自己休戚相關,鄉民每日都透過履行義務或行使權利,來實踐自己的主權。鄉鎮政治最大的特點就是自由,以及人人有自主權,因此,不論管治得好壞,鄉民都必須接受這是自己決定的後果,他們熱愛自己家鄉,並非因為自己生於此(因為當時很多鄉民是英國移民),而是「因為有當家做主的自豪感」,在力所能及的有限範圍内,他們嘗試去管理社會,以及努力去維持這種可以實現自由的制度。
他還觀察到,法國的鄉鎮,是由中央政府派人來管;但是美國的鄉鎮,是由鄉民去組成州政府,乃至聯邦政府。這分別自然就差天共地了。在法國,鄉裡只有一個長官,代表絕對權威;但在美國,鄉裡有至少十幾個負責官員,都是由「居民會議」選出,彼此沒有隸屬關係 —— 事實上,至今在美國一些城鎮依然,市長只是兼職,政府「衙門」平時幾乎是見不到的,而不是像中國或者很多國家那樣,是全職受薪於中央政府的文官。
但是,世上絕大多數的統治者,是害怕 Township 的,害怕鄉鎮的權力會反過來篡奪中央政府的權力,都想盡辦法打壓。托克維爾認為,行政的集權只能使治下的國民萎靡不振,因為這種統治必然不斷在消磨公民精神。在一些歐洲國家,「其居民認為自己是外來移民,毫不關心當地命運。他們也不參與當地的重大變化,甚至並不了解,只是偶然聽到而已,更有甚者,他們對自己村莊的遭遇、街道的治安、教堂的處境,都無動於衷…… 如果一個國家,每個人都軟弱無權,又缺乏任何共同利益,無法聯合起來,怎能抵抗暴政呢?」
這段話今日讀來一點也沒有過時,所謂國際化大城市,外來移民多了之後,不但未必會融入當地,更有可能互相圍爐「自成一格」,本地自主的政治生活便遭到侵蝕,而必須依賴於更多的政府權力介入。但是美國的鄉民,他們是捍衛自己家園的,因此持槍自衛,去教堂禮拜,維持習慣的生活方式,尤其是自主的政治,於他們都至關重要,只要他們懂這個道理,即使不了解天下大事,也不要緊。
今日,美國的政治發生重大轉變,就是因為 4 年前,廣大 heartland 的鄉民都出動了。只要鄉鎮不死,只要鄉民熱愛自己的家園,自由的精神就不會枯竭,遇到挫折之後重生都不是難事。所以,鄉鎮的復蘇,鄉民的熱情,就是社會的生命力,這 4 年來,那些農夫、牛仔、大兵、鐵騎士、紅脖子、鄉巴佬推選了 Trump,為了反抗那些國際化的、沒有鄉土精神的城市精英,在發起一場重新奪回自由的革命。
中文也有很浪漫的表達:「吾土與吾民」,可是中國的「吾民」,到底在何種程度,可以稱得上擁有「吾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