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鏈是企業減碳排放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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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路透社

許多跨國企業已提出「淨零減排」目標。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分為三大範圍,範圍 1 和 2 分別計算生產的直接排放(包括燃燒燃料)及能源使用的間接排放,範圍 3 則包含價值鏈上下游活動的碳排放。過往減碳倡議的主軸在於能源轉型,皆因化石燃料為碳排放的主要來源,盡快轉型零碳能源為應對氣候變化的基要目標;惟範圍 3 的排放愈來愈受關注,特別是在供應鏈上的脫碳進程。

供應鏈是指公司與其供應商之間的網絡,以生產特定產品及流通到最終消費者。據國際碳披露組織「全球環境信息研究中心」(CDP)最新統計,一間公司供應鏈上的碳排放,平均比自身營運的碳排放高 11.4 倍。食品、建築、時裝、快速消費品、電子產品、汽車、專業服務和貨運,8 類供應鏈佔全球排放量的 50% 以上,當中大部分僅由幾家公司間接控制。

CDP 與波士頓顧問公司(Boston Consulting Group)的供應鏈報告,分析了 2021 年通過 CDP 披露、來自 11,400 多家企業供應商的環境數據。報告強調,企業迫切需要在整個供應鏈中進行級聯分支測量(cascade measurement)和行動,方能有效防止氣候災難。

儘管供應鏈排放受到注目,但 CDP 報告稱,已設定目標的供應商中只有 2.5% 採用第三方認可的「科學根基目標」(science-based targets),即符合保持在升溫 1.5 度以內所需的減排目標。另外,只有 28% 的供應商報告已制定實現氣候目標的低碳轉型計劃。

企業在減少供應鏈排放上有其挑戰。第一是測量方面的挑戰。全球供應鏈複雜,相互關聯,意味著許多企業難以完全掌握相關商品和服務的流動全貌。供應商的碳排放並非自身企業獨有,假如某供應商有 100 個客戶,下游客戶便要計算他們相應的排放比例和排放量;而供應鏈涉及的生產和運輸程序亦可隨時變動。因此,當一家企業繪製其產品流程、了解其供應鏈狀況來計算應報告的相應碳排放量時,便有供應鏈變動的風險,影響計算的準確程度。

另一方面是管理權限的挑戰。供應鏈排放實際上不在企業的直接控制範圍內。因此,即使有最好的脫碳意願,企業也要依賴供應商採取可靠和持續的行動來減少碳足跡。這正是美國零售公司 Costco 董事局反對淨零股東決議的措辭。

今年 1 月,Costco 的股東投票通過一項股東決議,要求該公司制定 2050 年的溫室氣體淨零計劃,當中包括減少在供應鏈方面的碳排放。惟該公司董事會表示反對,指雖然他們將繼續尋求方法使供應商減少排放,但「我們無法直接控制他們的行為」。股東決議在美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仍可以向公司和董事會施壓,並增加投資者在公司拒絕採取行動時投票罷免高級管理層的可能。

世界經濟論壇去年發表有關供應鏈淨零目標的報告分析則指出,許多減碳技術實際上已達到可負擔的水平。在其所分析的供應鏈中,約 40% 的排放可以通過節約過度生產來減碳,或使用成本低於 10 歐元/每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減碳措施。舉例說,在食物供應鏈中,可通過減少食物浪費和增加低碳肥料生產力來減排。

企業如何實現供應鏈減碳?世界經濟論壇提出多項關鍵行動,包括建立供應商的全面排放數據、設立整體減排目標、重新設計產品、改變採購策略和標準、與供應商合作,共同資助減排措施、與同行合作,提高影響力和公平競爭等。企業除了可根據排放情況選擇供應商外,還能夠協商具體的合同承諾,當中可以包括減碳證明、提高更低環境足跡產品的採購價格或支付特定能效項目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