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萬變,不變的是每個年代均有遠憂近患。21 世紀全球最大的環境危機為氣候變化,但塑膠污染危機亦愈趨嚴重,需要各國協力防止惡化。3 月 2 日,175 個國家的代表在內羅比聯合國環境大會同意制訂「全球塑膠公約」,於 2024 年底前達成具約束力的公約協議。決議文件開宗明義指,塑膠污染已成為嚴重的環境問題,影響環境、社會和經濟層面的可持續發展。
著手制訂公約,意味著……
開始制訂公約,是對抗塑膠污染的里程碑。初步決議有幾個焦點,第一是協議將具約束力,第二是強化各決策層面的科學基礎,及強調考慮塑膠環境足跡,以制訂防塑膠污染的機制。第三,該決議亦提及,未來有需要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技術和資金援助,使其有能力執行公約。通過制訂具約束力的公約,迫使各國落實一系列減少塑膠污染的措施,包括以可持續方式生產和使用塑膠,如改善產品設計、廢物處理等,以提升資源效率及採取循環經濟路線。
與其他環境公約類似,執行協議是最棘手的部分。由於執行不力,許多多邊環境協定難以實現目標。與其他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協議一樣,塑膠協議很可能通過聯合國法律體系強制執行,違反任何全球協議條款的國家將面臨法律和金融制裁,而未來 2 年內會協商最終協議的執行內容。
在協商公約細則的過程中,預計將會整合科學界對塑膠污染的認識,針對解決幾個關鍵問題,例如哪些類型的塑膠適合回收?哪些塑膠適合生物降解,在甚麼條件下才能降解?哪些塑膠最能再用?除了材質本身的特點,亦需要考慮到不同國家和行業對塑膠的需要,相應的解決方案,轉型生產和消費的模式,同時達到減少塑膠污染和維持經濟發展。
如制訂順利,塑膠公約將標誌著社會與塑膠的關係轉變 —— 由線性系統轉變為循環系統,即所謂「循環經濟」。在線性系統之下,生產者把產品交付到消費者,消費者使用後,產品則變成零價值的「垃圾」,垃圾再被送到終端處理(例如焚化或堆填)。但開採原料、生產過程和垃圾終端處置的過程還涉及其他環境成本,往往要由公眾承擔:例如焚燒塑膠會排放溫室氣體,流落到大自然的塑膠會影響郊野和海洋生態。訂立全球塑膠公約,促使各國政府必須介入其中,讓生產者及消費者付上污染的代價,鼓勵業界訂立新的生產規範,令產品在使用後能夠容易地回收,重新成為生產材料。
公約以外的角力
然而,制訂規管生產污染的措施,往往受利益行業阻撓。與塑膠產業利害相關的,就有塑膠生產及產品包裝商。美國化學協會(American Chemistry Council)在 2021 年花費 1,660 萬美元遊說美國政策制訂者,包括反對與「擺脫塑膠法案」有關的法案,該法案將給予美國製造商更多的廢物和回收責任,並限制生產即棄塑膠產品。該協會亦支持聯合國環境大會由日本提出、辣度較低的替代方案,方案僅關注海洋中的塑膠廢物,重點放在物料的終端處理而非生產。而大會最終通過了基於秘鲁和盧旺達為首所提交、規管較全面的方案。
雖然塑膠公約的細節仍有待各國和各行業角力,但對於整個產品週期的規範可見會愈來愈多。塑膠包裝佔塑膠使用 44.8%,將會是重點規範的行業。諸如歐盟早已發佈「即棄塑膠指令」,其提出從 2025 年起 PET 膠樽要使用 25% 的再生塑膠,從 2030 年開始在所有膠樽中使用 30%。英國塑膠包裝稅亦將於今年 4 月 1 日生效,本地生產及進品的塑膠包裝,若包含不足 30% 的再生塑膠,將要繳交塑膠包裝稅。
相關消費品品牌早已預料到塑膠規管對業務營運的潛在影響。百事公司、瑪氏食品(Mars)、雀巢公司、聯合利華(Unilever)及億滋國際(Mondelez)五間國際食品企業創立了「彈性包裝倡議組織」(Flexible Packaging Initiative.)。3 月初該組織發表聯合聲明,表示他們正在檢視包裝設計,旨在減少包裝材料,使之更易回收並增加再生物料成分。未來,投資者及消費者將更關注企業在塑膠方面的 ESG 表現,以了解塑膠危機對企業的財務風險,以及企業的塑膠環境足跡。